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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非官方英文翻译件)

商务与税务快讯

第6期 - 2013年10月15日

我们在本期快讯中附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的德勤英语翻译件,该文件已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当天发布。文件中的以下事项值得注意:

  • 未列入负面清单的领域
    • 外商投资项目审批以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均被取消,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
    • 审批程序被备案程序所替代。
  • 禁止或限制类行业:原有的禁止及限制类行业规定继续保留,负面清单中有所修订的除外。
  • 香港、澳门和台湾投资者可继续根据《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等享受更为优惠的市场准入待遇(若适用)。
  • 下述有关的现行规定在自贸试验区内将继续实施:
    • 外资并购、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
    • 涉及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
  • 其他:
    • 禁止外商投资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项目,禁止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经营活动。
    • 以下行业门类不适用负面清单: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国际组织

 

其他重要文件译本可通过德勤自贸试验区专题网页下载。您也可以点击政府网站链接以阅读上述文件。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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