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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就碳税难点的解读
2021年11月8日上午,德勤中国税务部合伙人张晓洁女士在上海进博会德勤展台围绕碳税的特征、挑战、难点,从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设置等方面进行了专业解读,分享了国际经验和德勤观察。同时,针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对全球供应链的潜在影响,特别是对中国出口欧盟产品的影响,建议中国企业提早谋划,主动应对。
从“碳达峰”到“碳中和”,我国计划仅用30年,时间远短于主要的发达国家。因此,在“时间紧、任务重”的大背景下,需要我们在政策层面做更多有益探索。碳税作为碳排放定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双碳”目标提出以来,受到广泛关注。但由于碳税的特殊性以及我国税收立法的要求,碳税征收问题还在探索和研究。我国可以考虑借鉴国际经验,结合自身国情,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以碳税和碳交易相辅相成,为实现“双碳”目标服务。
碳税的特点和难点
张晓洁提到,相较于碳交易,碳税具有强制性、见效快,实施成本相对较低,覆盖范围较广等特点。
结合国际经验与我国的实际情况,张晓洁提到,目前碳税的设立可能面临较多挑战,比如是单独设立一个新的税种,还是通过调整资源税或者环保税的方式征收,需要结合我国的经济情况、减排效果、碳交易市场的运行情况等多重因素综合研判。
再比如,如何进行征管,如何较好的测量和盘查纳税人的碳排放,如何平衡地区间的差异,也会给碳税的实施带来挑战。
全球碳税实施情况
介绍了碳税的特点和难点后,张晓洁分析和总结了碳税在全球的实践。碳税最早在北欧开始征收,由于其见效快、实施成本低等特点,被各国政府广为接受。目前,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全球有超过30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碳税。
由于各国情况不同,从税制设计、税基范围、征税环节以及税率设置,差异还是比较大。这些也将会给我国后续碳税的设计提供借鉴。
碳边境调节机制
为实现到2030年欧盟温室气体净排放量与1990年的水平相比减少55%的目标,7月14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一揽子环保提案,其中包括建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简称CBAM)。碳边境调节机制,俗称“碳关税”,是欧盟对从碳排放限制相对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口的水泥、电力、化肥、钢铁和铝征收碳关税。
虽然碳关税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但设置了三年过渡期,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征收碳关税。企业应充分利用好这三年过渡期的黄金时间,准确评估CBAM的影响,提早布局,加强碳关税能力建设,并关注CBAM趋势变化,做好合规管控。
张晓洁提到,德勤有一支强大的全球贸易和间接税服务团队,依托德勤全球网络,着眼全球,密切关注碳税及碳关税相关变化,为企业在气候变化与可持续性发展及碳达峰、碳中和方面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