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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通科创广角】科创板市场近况及生物医药行业科创板要点分享
中国科技企业的创新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随着5G商用、智慧城市、万物互联等新兴概念不断提出,话题热度更是达到了历史高峰。许多人认识到核心技术的重要性,而企业的创新能力离不开科研费用的持续投入,因此科创板的适时推出,因其重要的战略意义以及对资本市场重大改革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自习近平总书记于2018年11月在进博会表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短短250多天,第一批25家科创板企业就已在今天鸣锣开市。
为此,德勤中国全国上市业务组中国A股资本市场服务团队会于《A股通》中推出系列专题“科创广角”,对科创板进行全方位的解读,共同讨论科创板的热点问题,如按不同行业进行分析、上市过程中典型的成功及失败案例、科创板上市企业的估值等。本期我们将分享科创板市场近况以及聚焦科创板生物医药行业。
第一部分
市场近况
一、截止7月15日申请上市企业情况
从申报情况看,截止2019年7月15日,共有148家企业提交了上市申请,相关企业的行业、上市标准及企业地区分布如下:
1、提交招股书企业的科创板上市标准选择分布
127家发行人选用了第一套上市标准,一方面表示券商和发行人在选择上市标准时保持了一定的审慎,另一方面则体现了目前大多数科创企业仍处于10亿元人民币到15亿元人民币估值区间,比较符合设立时企业规模排列以中小规模为主的预期,这些规模的企业非常需要资本市场支持做大做强 。
2、已受理申报科创板上市企业注册地区分布
从注册地来看,基本和中国经济发展规律和科技人才分布地域保持一致的趋势,经济越发达;对科技人才越有集聚效应,家数越多。
3、提交招股书申报科创板上市企业的行业分布
新一代信息技术为65家,家数最多,并且也多以芯片、半导体开发为主,客观反映了我国创投资本对于科创企业的偏好,也反应了我国目前的国家战略,未来还有哪些领域是具有战略意义但很薄弱的,迫在眉睫需要国家政策以及资本市场支持持续投入的,站在将来的角度,不仅仅是科创板,在传统主板、创业板中的类似公司都值得好好研究。
4、提交招股书申报科创板上市企业的研发费用收入占比
除去百奥泰与泽璟制药两家因无收入不适宜该指标的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占收入比例不足3%的企业仅3家,包括目前已终止发行的木瓜移动,而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需超过3%也是我国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标准中的最低标准,反映了目前在科创板申请上市的企业在研发费用条件上一般都满足我国高新企业的认定,这也是科创板的特色之一。
目前上交所已接受148家企业上市申请,第一轮反馈时间大约为20-30个自然日,大部分企业自提交申请以来会接受2-3轮问询,这也与目前其他采取注册制的市场惯例保持一致。从过会率上看,截止7月15日已上会的31家企业保持了100%的过会率。
目前唯一终止发行的木瓜移动,上交所对其主要问询内容在于:一) 其核心技术是否具有先进性,相关技术发挥的作用,是否可以转化为公司经营成果;二) 要求其更详细披露业务模式与业务实质,充分说明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三) 问询了公司对披露材料的前后不一致,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因素是否披露充分,即对信息披露“新三性”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二、首批25家企业相关情况
首批25家企业获得证监会注册同意的公司分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13家;高端装备制造5家;新材料5家及生物医药2家,这些公司虽然所属行业各不相同,但均与科创板的定位一致。可以预期,科创板的推出将进一步吸引我国具有“硬科技”的企业上市融资发展,让发展中的科技企业获得与大企业获平等的融资机会,从而提升资本市场服务科创企业经济的能力。
通过对25家企业的信息梳理,扣除超百倍的中微公司以及最低的中国通号,平均发行市盈率49.80倍,约为以前A股首发上市23倍市盈率的2倍,较A股平均交易市盈率46.37倍也有一定的提升,这也是因科创板企业市值由市场决定的结果。
作为科创板最为关注的核心指标之一,2018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最高的为虹软科技,占比32.42%,3家企业2018年研发投入占比在20%-30%之间,分别是中微公司24.55%、安集科技21.64%和心脉医疗20.71%。还有7家在10%-20%之间,14家在3-10%之间,无小于3%的企业。
从研发人员及专利数量来看,中国通号独占鳌头,以3,676名研发人员及1,421项专利领先于其他公司。航天宏图则以913名研发人员占员工人数比例80.37%成为研发人员占比第一的公司。
第二部分
生物医药行业科创板聚焦
一、生物医药行业申报情况概览
截止2019年7月15日,已申报科创板的生物医药企业共34家,是目前已申报企业中第二大行业,以下将从融资金额、收入规模以及研发费用的投入这3个角度分享该行业的相关信息。
从融资金额上来看,已申报的34家公司中, 76%的企业融资金额都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说明具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大部分仍为中小型企业,科创板的制度调整为科创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行上市福利,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提升了股市的直接融资效率以满足实体经济的发展需要。
从收入规模上来看,已申报的34家公司中,平均收入为4.15亿元人民币,中位收入3.04亿元人民币。从目前已注册成功的两家生物医药企业心脉医疗及南微医学的平均市销率12倍来估计,则目前申报的大部分生物医药企业市值约为36-50亿元人民币,目前A股医药制造业市值中位数约为60亿元人民币,侧面反映了目前科创板面向中小规模的科技型企业的定位。
从研发费用绝对值来看,已申报的34家公司中,平均研发费用为0.65亿元人民币,中位数为0.43亿元人民币。这其中,除迈德医疗未披露其资本化研发费用外,仅微芯生物及心脉医疗将部分研发费用资本化,分别为48.96%及39.34%,其余公司均选择将研发费用化处理,从财务角度来说,将费用化处理研发费用是更为谨慎的会计处理,利润指标也更为“脱水”。
2018年A股市场医药制造业的平均研发费用占总收入比例为5.92%,而科创板生物医药企业平均为13.67%,高于A股平均值近一倍,因此该指标也不失为判断科创板企业是否具备良好增长潜力并用于市场估值。
二、生物医药行业科创板审核要点
根据生物医药行业特点,监管机构在问询过程中着重关注以下4个方面问题:
销售收入真实性、与净利润及现金流变动的匹配性
行业关键字:集中采购、药价改革、经销商
分析:《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提出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药品价格,高值医疗器械则由省级集中采购,其目的都是为了降低我国居民的医疗负担,因此可能间接导致药品及医疗器械终端价格有所下降。而由于行业特性,经销商对医药行业企业提高产品市场推广效率、提高品牌和市场影响力具有积极作用,对于中介机构来说这使销售收入的核查变得更为复杂
监管机构问询要点:各年产品销售数量快速增长的原因,是否开拓了新兴市场;不同销售地域和模式下新增大额销售客户,包括客户名称、销售数量、金额及占比、销售内容、销售价格,分析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与经销商之间的合作模式,产品定价情况,买断式销售是否附有退换货条款,不同合作模式下经销商数量以及占比情况,经销商与最终客户之间的销售方式;对经销商是否存在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是否存在与业绩挂钩的奖励约定,业绩指标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我们建议:科创板非常重视销售收入,其代表着发行人的市场认可度、商业化变现能力,其增速代表着业务的成长性,其占市场规模之比代表企业市场地位。科创板5套上市指标中有4套与销售收入有关,因此销售收入的真实性核查也是中介机构的重点工作内容。从发行人角度来说,根据发行人不同销售模式(直销、经销商买断销售、委托代销等),制定相应的内控流程并有效执行,如制定经销商管理制度、存在三方回款销售情况控制比例并签订补充协议等,也是企业在发行上市前应做好的准备工作。
销售推广费合理合规性
行业关键字:“两票制”、学术推广
分析:“两票制”使得药品生产企业作为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将更多地承担销售方面的职能,推进更多的学术推广活动或其他销售活动,因此会导致其销售推广费用的增加。
监管机构问询要点:结合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实际情况(参会人数、聘请专家数量、会议举办地点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专业学术交流会费用、国际学术交流会费用单次平均金额较高的原因,以及学术推广会议费用增多的原因;学术推广营销模式的合法合规性以及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商业贿赂
我们建议:发行人应建立健全市场推广费的内部控制政策、严格支出审批过程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内部舞弊的风险,并针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注意相关项目财务处理的合规性。
研发费用的资本化
行业关键字:临床进展、资本化时点、资产减值
分析:不同于其他科创企业,生物医药企业研发周期更长,包括临床I/II/III期等,研发过程存在失败的可能性,并且需要通过相关国家机构审批后才能正式进入市场,因此其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内部控制、会计政策更为收到监管机构的关注
监管机构问询要点:研发费用资本化时点的选择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资本化时点与同行业不一致的原因;资本化时点选择是否恰当;研发费用资本化项目目前进展以及与有关部门沟通情况
我们建议:发行人应为每一个研发项目准备单独的会计核算账簿,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关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纳税申报数据与财务报表数据的一致性
发行人管理层则应当审慎判断适当的资本化时点,并与审计师及时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
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
行业关键字:免费用药、预计负债
我们建议: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发行人往往对需长期服药的病人提供特殊的用药政策,如后续免费用药等,该会计处理高度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以及政策的制定,往往也是监管机构的监管重点。
监管机构问询要点:后续免费用药项目的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的计算模型和依据,该模型或依据在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变化;对免费用药的会计处理过程,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实际发生免费用药的数额与最佳估计数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会计 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税务缴纳是否符合税收法规的要求。
我们建议:发行人对于所有免费用药政策及其预计负债模型予以重点关注,并至少每年复核一次其合理性,必要时可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