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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会计聚焦

总结2019年,迎接2020年

2019 年是新会计准则实施的重要年份,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均有多项新的和修订的准则于 2019 年开始实施。与此同时,2019 年会计准则的更新发展也在有序进行之中。

企业会计准则方面,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的金融工具系列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于2019 年起在中国所有上市公司实施。财政部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于2019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实施。财政部于2019年也发布了修订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以及债务重组准则。此外,财政部于2019 年还发布了新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及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以及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等。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方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IFRS 16)已于2019年全面实施。 2019 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继续稳步推进有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与完善工作。IASB于2019年发布征求意见稿《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的修订》,国际利率基准改革对现有准则的影响的修订等项目也有序进行中。

展望2020年及2021年,准则执行及发展之路依旧任重而道远。《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将于2020年在中国所有上市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将于 2021 年在中国所有上市公司及其他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也将于2021年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执行。对于新保险合同准则,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保险合同准则征求意见稿,保险合同准则的最终稿可能在 2020 年或其之后发布。而在国际准则方面,IASB正在推进保险合同准则的修订,并于2019年12月发布了对财务报表“一般列报和披露”的征求意见稿,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项目等多个重要准则研究项目预计也将在 2020 年有实质性进展。

本期《德勤会计聚焦》中,我们总结了2019年度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修订、准则解释以及其他规定;近年来IASB所发布的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强制生效的新的及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及至2019年12月31日止已发布但尚未生效的新的及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我们还展望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于2020年度可能的发展动向,并提出了我们的建议。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更新


财政部于近几年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实施时间汇总:

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境内外同时上市及境外上市公司

其他境内

上市公司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年3月31日

自2018年1月1日起

自2019年1月1日起

自2021年1月1日起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2017年3月31日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2017年3月31日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2017年5月2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2017年7月5日

自2018年1月1日起

自2020年1月1日起

自2021年1月1日起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2018年12月7日

自2019年1月1日起

自2021年1月1日起

自2021年1月1日起


财政部于2019年发布的新准则修订及其他规定:

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会〔2019〕2号

2019年1月28日

2019年1月28日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财会〔2019〕6号

2019年4月30日

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会〔2019〕8 号

2019年5月9日

2019年6月10日(注)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财会〔2019〕9 号

2019年5月16日

2019年6月17日(注)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

财会〔2019〕16号

2019年9月19日

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会〔2019〕21号

2019年12月10日

2020年1月1日

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会〔2019〕22号

2019年12月16日

2020年1月1日

注: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债务重组,应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我们在本期《德勤会计聚焦》中归纳和总结了上述各项修订及更新的主要内容,并提出了我们的解读和建议。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及更新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强制生效的新的及经修订的IFRS和解释公告

新准则  

主要内容

IFRS 16 – 租赁  

运用控制模型来识别租赁;对于承租人,取消了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之间的区分,针对所有租赁确认资产和负债(存在有限的例外情况),并增加有关租赁的披露要求。

 

经修订的准则  

主要内容

对 IAS 19的修订

计划修改、缩减或结算

对 IAS 28的修订

在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长期权益

年度改进 2015 – 2017 年周期

对 IFRS 3, IFRS 11, IAS 12 和 IAS 23 的修订

对 IFRS 9的修订

具有负补偿的提前偿付特征

 

解释公告  

主要内容

IFRIC 23 – 所得税不确定性的会计处理

应税利润(可抵扣亏损)、计税基础,未利用可抵扣亏损、未利用税款抵减和税率的确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已发布但尚未生效的新的及经修订的IFRS

新准则

主要内容

对自以下日期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IFRS 17 – 保险合同

保险负债以当前履约价值计量并对所有保险合同规定了更为一致的计量和列报方法。

2021 年 1 月 1 日*

 

准则修订

主要内容

对自以下日期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对 IFRS 10 和 IAS 28 的修订

投资者与其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之间资产的出售或投入。

IASB于2015年12月决定无限期推迟该修订的生效日期。

对《财务报告的概念框架》的修订(包括对IFRS 准则中对《概念框架》的索引的修订)

修订了资产和负债的定义,不再提及预  期经济利益流向;阐述了不确定性、经修订的“确认”标准、终止确认、计量单元、报告主体及汇总财务报表等内容。

2020 年 1 月 1 日**

对 IFRS 3 的修订

业务的定义

2020 年 1 月 1 日

对 IAS 1 和 IAS 8 的修订

重要性的定义

2020 年 1 月 1 日

对 IAS 39、IFRS 7 和 IFRS 9 的修订

利率基准的改革

2020 年 1 月 1 日


*在2019年6月IASB发布的对IFRS 17修订的征求意见稿中,IASB建议将IFRS 17 的强制生效日期推迟一年,因此主体应对自2022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年度期间应用IFRS 17;同时,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暂时豁免应用IFRS 9的固定到期日也相应推迟一年。

**新修订的《财务报告的概念框架》自 2018 年 3 月 29 日发布后立即生效。对IFRS 准则中引述《财务报告的概念框架》的内容的修订,自 2020 年 1 月 1 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且允许提前采用。


重要准则接连生效,你准备好了吗?


企业会计准则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自2018年起至2021年接连生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方面,修订后的 IFRS 16及其他修订已于2019 年 1 月 1 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IFRS 3等若干准则的修订将在自 2020 年 1 月 1 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由于各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新发布或修订的准则对其财务报表的影响可能也不尽相同。我们建议企业提早了解这些准则的主要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评估其影响,并从以下方面做好预先规划和进行新修订准则的实施:

  • 充分理解新准则的要求;
  • 预先评估新准则要求对企业财务报表、关键业绩指标及资本监管的影响;
  • 了解境内外同行业公司做法;
  • 设定采用新准则的时间以及推进各具体项目的计划,包括时间表,任务安排以及资源配置;
  • 评估现有数据、内部控制以及信息系统与实施新准则的差距;
  • 修订会计核算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
  • 更新业务流程、信息系统与内部控制系统等。

在实施过程中,保持与利益相关方的良好沟通,包括股东、分析师、监管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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