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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会计准则视点——新金融工具篇:

(九)套期会计更紧密地反映风险管理

进入2018年,新金融工具准则时代已经来临,我们推出《德勤会计准则视点——新金融工具篇》系列,与您分享新金融工具准则可能对实务产生的影响及其应对。

套期会计是会计准则中一种特殊的会计处理方法,它允许企业对冲有关资产或负债或其他项目的利得和损失,一定程度上减少利润表的波动性,体现企业风险管控的效果。但因为其是一种特殊的会计处理方法,并且为防止企业滥用套期会计,原准则设置了较高的适用性门槛。在实务中有些企业虽然从事了某些套期业务(我们称为“经济上的套期”),却可能无法运用套期会计方法处理,造成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不能实现对冲,从而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企业损益的波动性。新金融工具准则引入了新的套期模型,提高了套期会计的适用性,并使套期会计能真正成为反映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一种方式。本期将讨论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套期会计的主要变化及影响。

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

新金融工具准则拓宽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增加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包括非金融项目的风险组成部分、一组项目的风险总敞口和风险净敞口、包括衍生工具在内的汇总风险敞口等均可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同时,允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工具指定为套期工具。

德勤观察:

新套期会计模型对于被套期项目的指定增加了很大的灵活性。

  • 非金融项目的风险组成部分

原准则下不允许将非金融项目外汇风险之外的其他风险组成部分单独指定为被套期项目,导致企业有时无法运用套期会计,或被迫以与其管理特定风险不一致的方式来指定被套期项目。新套期会计此项改进对于希望仅就非金融项目整体风险中的商品价格风险进行套期的企业而言,无疑是极具吸引力的。典型的情形包括航空公司采用原油期货对冲其采购的航油燃料中原油成分的价格波动风险,可将其购买的航油燃料中的原油组成部分指定为被套期项目,而无需再将航油燃料整体指定为被套期项目。实务中将会有更多类似项目可符合新套期会计模型的要求。

  • 组合和风险净敞口

为有效地对风险敞口进行套期,企业的风险管理策略通常是基于汇总的风险组合(如,存货与采购承诺)或风险净敞口(如,预期销售和预期采购相抵后的净额)而开展的。这种方式便于企业利用自然抵销的风险头寸,而无需采用诸如相互抵销的衍生工具来对个别风险敞口进行套期。原准则对于将一组项目和风险净敞口指定为被套期项目进行了限制。而新准则下,若组合和风险净敞口中的单个项目均符合被套期项目的条件,且企业的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将这些单个项目作为组合予以共同管理的,就可作为一个组合整体进行套期。

有效性测试作出重大修订

取消了原准则中80%-125%的套期高度有效性量化指标及回顾性评估要求,仅需进行前瞻性测试,且可采用定性的方法,关注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经济关系。

德勤观察:

新套期会计模型放松了对套期有效性测试的要求,使套期会计可以适用于更多的风险管理策略,这无疑是一项重大改进,众多采用套期会计的企业将得以减轻有效性评估的工作负担。但是,有效性评估机制将要求企业首先运用判断以确定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是否存在经济关系。受套期关系复杂程度的影响,此等判断可能需要由定性或定量评估支持。例如,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关键条款(时间、金额、比率等)可能相互匹配,相应的,定性分析可能足以得出存在经济关系的结论。但是,企业使用包含重大基准风险的工具对某一项目进行套期的,可能需要进行定量评估以佐证经济关系。有效性的评估工作应作为企业风险管理流程的一部分予以执行。

 

  • 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如果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套期工具数量与被套期项目数量之比)的原因而不再满足套期有效性要求,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企业应当通过调整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使其重新满足套期有效性要求。

德勤观察:

原准则下套期关系的变更通常要求企业终止套期会计并重新确定新的套期关系以反映相应的变化。然而,从风险管理角度而言,套期关系的调整有时是为了应对相关情况的变化而作出的。例如,因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经济关系发生量变,企业出于风险管理目的可能需要对套期比率进行调整以重新校准对风险敞口进行套期所需的套期工具的数量。新的套期会计模型中,要求套期关系开始后企业作再平衡并视其为套期关系持续的一部分,而无需强制终止全部套期关系。

 

  • 期权时间价值与远期要素和外汇基差的核算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将期权的内在价值指定为套期工具,期权合同中未被指定的时间价值则被视为套期成本于损益中进行核算,且损益中不再反应期权时间价值的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其具体核算方式在某些方面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机制类似,即先将期权时间价值确认于其他综合收益,再基于被套期项目的类别以能够预见的方式确认于当期损益。其中,针对“与交易相关”的被套期项目,例如对存货采购承诺进行套期,于实际发生存货采购时将其他综合收益转出并确认为被套期项目初始账面金额(存货)的一部分,该金额将在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例如存货被销售)时计入当期损益; 针对“与时间段相关”的被套期项目,则将在套期关系存续期内按合理的基础(可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并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入当期损益。该项会计处理将降低损益的波动性。

德勤观察:

企业的风险管理策略通常将期权的时间价值(一般相当于在合同开始时支付的溢价)视为套期的成本。换言之,将其视为保护企业免于遭受价格的不利变动而发生的成本。原准则下企业通常将期权的时间价值要素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从而导致损益的波动性。

有关期权时间价值的新的套期核算方式可能会适用于很多普通或结构化的期权工具(无论是用于利率风险套期还是外汇风险套期),因此原本可能产生较大价值波动的期权时间价值在新的套期核算方式下对损益的影响将平滑很多。与期权工具类似的,企业可选择对远期合同中的远期要素以及金融工具中的外汇基差采用新的套期准则核算方式,以降低损益的波动性。

 

  • 增加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权

允许企业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敞口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方式来进行会计处理,以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和信用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在损益表中的自然对冲,作为套期会计的替代。

德勤观察:

一些企业使用信用衍生工具来管理借贷活动所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然而,若要对金融项目(如,财务担保或贷款承诺)的信用风险组成部分进行套期,原准则与新准则均要求被套期的风险组成部分能够单独辨认及可靠计量。实务中,对于信用风险而言这可能颇具挑战性,因此新金融工具准则考虑了其他替代方法,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企业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方式核算信用风险敞口(如,贷款、债券和贷款承诺等)。

新金融工具准则引入了新的套期模式,提高了套期会计的适用性,但同时也对企业的实际运用带来了挑战。在很多方面,包括在套期开始时对套期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好关于套期关系和企业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正式书面文件,计量非金融项目的风险组成部分,计算期权时间价值的公允价值等,都对企业的信息系统更新及改造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各类企业风险管理策略不尽相同,适时投入必要的资源并结合企业自身特定的情况来分析确定如何执行新的套期会计规定是十分重要的。您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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