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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中国喜迎全新香港上巿制度


本周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公布,优化香港上巿制度的一系列全新上巿规则将会于2018年4月30日正式生效,德勤中国全国上巿业务组欣然为大家呈献此全新上巿制度的亮点,继H股制度推出之后,此乃近25年来最重大的上巿改革。

香港新订的上市制度概览(2018年4月30日生效)

*发行人为已研发至少一项 (i) 新药剂产品(小分子药物);或 (ii) 生物制剂产品,产品并已经通过第一阶段临床试验,而有关主管当局并不反对其开展第二阶段(或其后阶段)的临床试验(至于先前获批产品的药剂产品(小分子药物)或生物仿制药,并须已通过最少 一次人体临床试验的额外要求);(iii) 分类标准项下的第二级或以上分类医疗器材(包括诊断器材), 并需要已至少通过一次人体临床试验。其他生物科技产品开发商将按情况逐一个别考虑。

**由于 “创新产业” 公司的定义可能随时间而不停演变,因此,联交所就创新产业公司的特点刊发指引信,以取代限于特定产业的定义。

***上市申请可以保密方式提交。

 

而香港上巿的财务指标也已经修订如下,并自2018年2月15日起生效:

香港上市主要财务指标修订概观(2018年2月15日生效)

有关所有修订内容,包括主板上巿规则,以及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巿制度的咨询总结,请浏览联交所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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