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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洗钱风险“智”评估研究系列(一)未雨绸缪,尽早启动自评估准备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最新发布的《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银反洗发[2021]1号),为法人金融机构定下了三个期限:

  1. 2021年内完成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制度的制定或更新;
  2. 2022年内完成基于新制度的首次自评估;
  3. 若机构认定《指引》部分内容不适用于机构自身,并需做出重大调整,则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银行总部或分支机构报告。

虽然这三个时间节点看似并不十分紧迫,但细细想来,法人机构要在规定的期限内顺畅无阻地完成洗钱风险自评估(以下简称“自评估”)工作,必须要具备慎密的提前部署,从多维度考虑方方面面的挑战,并且准确运用最佳解决方案。

德勤建议:“根据我们的经验,提早准备往往能让机构更合理地分配时间和资源,更仔细地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建议金融机构在本年内便要开始着手机构洗钱自评估的准备工作,切实把握三大重点。”

 

从“规则为本”过渡到“风险为本”

首先,对于大部分法人机构而言,当前监管推行的“风险为本”自评估还是较新的一项工作,这种理念和原则转变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央行反洗钱局局长巢克俭在2021年2月接受采访时提到,国际反洗钱标准已经由“规则为本”过渡到“风险为本”,反洗钱工作不再是仅仅要求简单适用具体规则,而是强调监管机关和义务机构都应当了解洗钱风险并根据洗钱风险状况配置资源和采取措施。

《指引》正是印证了这一变革,明确提出“中国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反洗钱部门应当将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自评估开展情况及结果运用情况作为反洗钱监管重点”

自评估准备工作可以成为机构开展“风险为本”转型的有力抓手,从2021年开始,即就“风险为本”意识的重要性开展宣传,提升以机构内部以“风险为本”原则开展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以上率下,以下促上的良好合规文化,充分提升机构内部,特别是董监高层面和一线业务部门,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并对反洗钱工作投入足够的资源。

 

优先梳理风险数据,让“数据说话”

其次,对很多法人机构而言,固有风险还是较新的概念,此前尚未对本机构的经营地域、客户群体、产品业务、渠道种类等从洗钱风险管理层面进行过任何梳理,也尚未意识到其涉及到较多机构内汇总数据,而这些汇总数据需要内容准确、架构清晰的底层数据的支持。

若因忽略而未提前开展各风险维度中分类的梳理、指标的归集、取数口径的统一、数据标签的加载、底层数据质量的校验等细节且通常需要时间积累来完成的基础性工作,则会错失提前梳理、规划测试和校正的宝贵时机,在后续执行自评估过程中面临底层数据提取和计算时,容易发生耗时长且难以得出准确的自评估结果的情况。

 

凝聚共识,总结铺排

最后,提前开展自评估准备工作可以提升法人机构自评估制度后续的落地性。自评估制度通常需要兼顾本机构业务类型、部门分工及组织架构等情况,结合不同业务部门意见,明确自评估中各部门的职责和执行的流程步骤等。在宣传和提前摸底调研的过程中,可以提前考虑评估中可能发现的问题和困点,并将解决方针或具体方案纳入制度内容中,助力机构在2022年得出科学合理的自评估结果。

 

综上,法人金融机构在2021年提前着手开展自评估的准备工作,才能为后续自评估工作的实际开展夯实基础,筑牢根基。机构在落实《指引》的过程中,可充分利用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所积累的经验协助开展自评估工作,包括协助进行意识提升、数据梳理、制定制度等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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