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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地区投资管理行业对外部基金行政管理人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发布日期:2023年9月19日

投资管理机构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面临巨大的业绩压力,其客户也对价格越发敏感,这些因素导致机构的利润空间缩小,推动其想方设法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拉高绩效。为此,亚太地区的投资管理机构已经越来越多地将中台和后台职能甚至一定程度上,还包括前台职能外包,以管理风险并保持竞争优势。目前业内普遍通过外部基金行政管理人提供的各类基金运营服务来提高运作效率并降低运营成本,并帮助投资管理机构提高公信力。

随着更多流程外包,投资管理机构亟需设立强有力的监督控制框架以确保服务的质量、准确性和及时性。此外,不断收紧的监管要求加剧了复杂性,要求投资管理机构优先考虑监管合规。因此,投资管理机构在应对错综复杂的运营环境的同时,也正加强对外部基金行政管理人的监督和控制。能够与其外部基金行政管理人建立牢固合作关系的投资管理机构方能专注其核心服务,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本报告将探讨有关加强对外部基金行政管理人监督的几项趋势:首先,建立稳健的监督控制框架是重中之重。投资管理机构需确保此框架在其所涉市场协调统一,同时还能解决本地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其次,重新评估其现有的针对基金行政管理人监督模式的性质。尽管大部分投资管理机构采用更具政策性和特别的方式,但转向业务合作模式能够实现更好的协作并释放未开发的商业价值。最后,妥善应对监管要求和期望。监管要求和期望难以捉摸,如果应对不当,就可能导致潜在的声誉和业务损害;成功应对则需要投资管理机构和基金行政管理人采取联合行动。

报告中,我们还将分享针对亚太地区七家中等至较高成熟度投资管理机构的调研发现,调研涵盖以下三个方面:

  • 对外部基金行政管理人的监督模式,包括业绩评估流程、尽职调查流程和用于评估绩效的典型关键绩效指标(KPI);
  • 定价和估值流程的常见控制手段,以及对资产净值监控的典型控制手段;以及
  • 针对对账和调账的监督方式,包括职责和频率。

此外,报告还探索了旨在减少人工操作的数据和技术解决方案。

调研结果表明,投资管理机构应以全面的监督框架和持续的控制措施为基础,与外部基金行政管理人建立开放的沟通渠道,并将基金行政管理人团队纳入日常运营的考量范围;同时,双方需要共同应对监管变化,特别是基金行政管理人应主动沟通法规可能的影响和所需的变化,以推动更有效的协同合作,提高可扩展性和透明度;此外,投资管理机构应考虑与基金行政管理人一起使用技术解决方案优化运营并解决痛点,例如采用专门的企业解决方案、数据管理、机器人流程自动化和工作流工具等措施可帮助提高流程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并显著减轻运营风险。为保持竞争力,投资管理机构还必须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期望和客户期望 ,这样才能更有可能在亚太地区制胜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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