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中国企业全球化新纪元系列白皮书之 跨境人才能力篇(二)

海外人员派遣管理常见挑战和应对考量(上篇)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30日

随着中国企业跨境经营活动的增加,人才的跨境流动也日趋频繁。越来越多的各类型人才,如企业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工程施工人员等,走出国门,参与到企业在海外的经营管理、日常运作和项目实施之中。然而,由于人才跨境流动的过程涉及海内外多方的协调以及派驻地当地的税法、劳动法、移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若是缺乏相关管理经验或是对派驻地的有关法律规定较为陌生,都有可能导致海外派遣中的一个或几个环节出现误解或盲区,从而引发出一系列潜在的合规问题及管理问题。

结合德勤中国多年海外派遣、海外用工等项目的实操经验,我们将从税务、人力资源以及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展开讨论海外人员派遣管理常见的问题和应对考量。本文上篇内容我们将从税务及社保等角度出发与大家进行分享。

派驻地税收居民身份判定及其影响

境内企业在执行海外派遣计划时,需要对派驻地的税制体系有一定的了解,为后续实施派遣相关安排时遵守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准备。 

在我们的工作中,外派员工在执行派遣期间是否会构成派驻地的税收居民,以及构成税收居民与否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影响,是我们最常被问到的问题。而这个问题通常没有整齐划一的答案。一些国家或地区会以个人是否在一个公历年或连续12个月等一定期限中在本地停留满183天作为税收居民的判断标准;也有一些国家所设定的税收居民判定标准会更加复杂,比如有些国家在本国税法中规定:如果一个自然人不拥有其他国家的税收居民身份,那么即使该个人一定期限内在本国停留不超过183天,在满足其他条件后也须要被认定成为该国的税收居民,而如果对于当地税收居民的判定存在异议,则可能会被要求提供更多关于个人在其他国家税收情况的说明和佐证。由此可见,海外国家的税收居民身份判定并不一律以183天为标准,一些国家对于本国税收居民的认定会相对复杂,实践中往往需要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综合分析。

相比派驻地税收居民身份的判定,对企业和个人产生更实际影响的是派驻地对于税收居民以及非税收居民的具体征税规则。以我国的政策来举例,尽管一些外籍人员可能因工作或差旅等原因在某些年度会成为中国的税收居民,但由于我国对于无住所个人的征税范围有着“6年法则”的规定,因此很多情况下外籍个人并不会由于成为中国的税收居民而在中国负有全球所得纳税义务。与此相对应,企业在执行派遣时也需要知道个人在成为派驻地税收居民后哪些所得需要在派驻地征税。例如,派驻地的应税项目是否包括员工在国内获得的房租、股息红利等收入?即使不予征税,员工是否有披露义务?根据我们的经验,派遣过程中涉及的个人获得的不直接由派驻地发放的收入是否应在当地纳税,须根据当地税法进行综合分析,而是否构成该国税收居民可能只是众多须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在一些国家的税法中,如果企业及个人可以提供有关文件证明个人获取的由母国或第三国发放的工资收入与该派驻地的派遣工作无关,那么这部分收入仍然有可能在当地免于征税或减征税款。

综上所述,成为一国的税收居民并不一定代表全球所得都需要在该国缴纳个税,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该国税法的执行标准、个人海外履职范围以及有关的工资安排来综合判断。企业可以根据派驻地当地税法的规定,结合其他相关因素做好事前规划,从而使派遣安排兼顾企业和个人需要,实现比较理想的效果。

中国雇主及外派员工的申报义务

根据现有规定,中国境内企业将具有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的个人派驻境外工作,在很多情况下境内企业有义务为该外派员工在外派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办理月度申报并预扣预缴中国个人所得税。近年来,随着中国税务机关不断加强对中国税收居民境外所得的税收征管,实施海外派遣安排的中资企业是否依规履行了有关的个税预扣预缴或外派人员薪金信息申报义务,也已经成为税务机关在强化个税征管中的重点关注事项。因此,中国境内企业在进行海外派遣时,有必要和税务机关或专业机构加强交流,准确了解自身的涉税义务并确保其得以合规履行。如果企业希望争取较为有利的税收待遇(如,在符合现行规定的条件下豁免于相关所得的境内预扣预缴义务),则更应谨慎评估自身情况,可以考虑在专业机构的协助下完善有关的派遣政策和资料准备,并在此基础上与税务机关进行事先的沟通和确认,以避免不当操作带来的风险。

另外,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中,明确规定了个人获得境外收入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及申报方法,并要求税收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缴纳的境外税款在中国申报个税时,可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抵免限额作个税抵免。当年未获抵免的境外税额可以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抵免,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在办理境外税款抵免的过程中,上述外派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譬如派驻地纳税证明(或等效文件)、派驻地的工作许可、护照复印件等。倘若无法从派驻地取得纳税证明或税务机关认为其提交的相关文件不足以证明境外纳税记录的话,实践中税务机关可能要求纳税人提交第三方机构(譬如派驻地的当地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证报告。

工作中我们发现部分海外国家近年来不断推进税收电子化进程,纳税人有时只需在移动端进行简单的远程操作就能完成年度税款的预缴或清算。这种方式虽然简单方便,但却可能给个人有效获取派驻地完整纳税记录造成一定困难。不少个人在通过上述方式完成派驻地税款缴纳后并没有留存有关信息,未来需要向国内税务机关提交派驻国的纳税资料时,又无法找回当时的历史记录,从而给税收抵免带来障碍。考虑到境外税款缴纳文档对中国雇主及外派雇员的重要性,我们建议企业应提醒外派雇员注意海外纳税信息的保存留档,有条件的可以总结一些常见外派国家的税款缴纳和信息留存方式,并通过培训告知外派人员在该派驻地纳税时需要留存哪些信息以及如何留存。

与此同时,税收居民个人被派出单位派往境外工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或者劳务报酬所得,由境外单位支付或负担,如果境外单位为境外任职、受雇的中方机构(以下称中方机构)的,可以由境外任职、受雇的中方机构预扣税款,并委托派出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中方机构未预扣税款的或者境外单位不是中方机构的,派出单位应当于次年2月28日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外派员工情况,包括:外派员工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身份证件号码、职务、派往国家和地区、境外工作单位名称和地址、派遣期限、境内外收入及缴税情况等。

最后,外派员工也必须遵守派驻地的有关税法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个人须在派驻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进行相关收入的信息申报。需要注意的是,派驻地税务当局一旦拥有征税权,通常情况下将要求纳税人优先在派驻地缴纳相关税款。

海外派遣常见涉税误区及建议

为鼓励国内雇员前往境外工作,跨国公司通常需要向外派员工提供除正常薪资以外的额外补贴以补偿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中发生的有关成本,同时也可能在外派期间给予专项福利,譬如住房、交通等安排。目前,在计算中国人所得税时,中国外派员工取得的上述福利是否需要计入应税所得在法规层面并未明确提及。实践中一些外派企业可能认为这部分福利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因而不纳入员工工薪所得计算个税。根据我们的观察,近年来涉及境外所得的个税申报正面临愈发严格的审核,通过比对境外所得的申报明细和企业的实际成本等方式,税务机关能够发现员工在外派期间获得了上述额外的津贴福利,且部分税务机关可能要求企业及个人将这部分津贴福利纳入中国个税的应税所得计算。由此可能导致个税支出超出企业原先的成本测算。而如果对于这部分个税的承担责任存在争议的,那么也将引发潜在的劳动纠纷。

由上我们可以知道,在海外派遣中可能会产生一些“计划外”的税负,因此,制定周密完善的海外派遣税负政策对于海外派遣的成功有着不言而喻的作用。对比海外一些国家相对成熟的外派体系我们可以发现,“税负平衡政策”以及“税负保护政策”是实践中使用较多的海外派遣税负政策。税负平衡政策侧重于让员工实际承担的税负不受到海外派遣的太大影响,这一政策往往对于已经习惯本国税收体系的高端人才比较适用;税负保护政策则是通过母国税负与派驻地税负进行比较,由员工承担较低税负,这一政策更多地适用于母国及派驻地的税收体系都相对简易直接并且个人的税收情况并不复杂的案例。我们在实务中经常发现,一些中国企业在执行海外派遣时,并没有明确的税负政策,因而导致潜在的不合规风险,比如,实际应由公司负担个税的工资或者福利项目,却按照个人承担个税的方式进行税款计算。而一旦被母国或派驻地的税务机关发现上述差错并要求补足相关税款,那么企业或个人执行海外派遣的实际成本将会相应增加。

基于以上的分享,我们建议中国企业在执行海外派遣时,应关注派驻地的有关税法以及母国与派驻地的双边税收协定,将合规因素及成本差异都纳入考量,进而制定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海外派遣税负政策。

海外社保及资金问题考量

通常,当个人在某国或某地区开始受雇任职时,可能就需要在该国参加社会保险。而对于海外派遣来说,员工在派驻地参加当地社保主要是出于满足合规要求的考虑。随着与我国签订双边社保互免协定国家的增多,我们建议企业在执行外派时查看该派驻地是否与我国签订有双边社保互免协定,如有此类协定的,企业应在派遣前研究该协定的适用情况以及申请条件。

除了社会保险以外,另一个海外派遣常见问题则是员工的跨境资金划转。根据中国的外汇管制规定,作为中国公民,无论是将资金购汇汇往国外还是从境外将资金汇回结汇,都会有5万美元/人/年的限制。超过该金额限制的购结汇都需要提供额外材料。实践中,如果派驻地也有相关外汇兑付的限制,那么员工的外币/人民币兑付流程则会更加复杂一些。我们建议企业在执行外派前,可以对有关国家的外汇制度进行一定程度的了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在内部整理有关国家的货币兑换指引或对员工进行一定的专项培训。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我国税法体系中的各部门联动工作模式在近年来不断发展,未来如果个人进行外汇结算时所提交的资料与个人提交给我国税务机关的境内外收入信息有所差异,那么税务机关可能会基于此对个人所提交的涉税相关资料作进一步的审核。

以上就是我们本次分享的内容,我们将在本文下篇分享关于海外人员派遣管理中人力资源及移民签证方面的常见挑战及应对考量。请大家持续关注,敬请期待。

Fullwidth SCC. Do not delete! This box/component contains JavaScript that is needed on this page. This message will not be visible when page is activated.

-video-no-top-padding- , -fullwidth-scc-

Insert Custom CSS fragment. Do not delete! This box/component contains code needed on this page. This message will not be visible when page is activated.

此内容是否提供了您需要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