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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ESG)信息披露正当时

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于2015年12月21日发布《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主板规则》附录27及《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20;“ESG”或"指引”)的咨询总结文件,要求在港上市公司自201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起发表ESG报告, 并把部分ESG信息披露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释”。《指引》分为环境和社会两个主要范畴,包括11个层面共43个一般披露及关键绩效指标,其中23个指标分阶段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释”:

《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分阶段实施披露要求:

(1)环境和社会范畴中每个层面的一般披露指标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释”,于201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

(2)环境范畴的所有指标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释”,于201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

眼下距离披露时间越来越近,对于在港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也迫在眉睫。虽然分阶段实施对于启动ESG信息披露工作较晚的上市公司有一定缓冲时间,但在2017年度如何尽早建立有效的指标体系并披露环境类定量数据存在更大的挑战。

全球报告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简称GRI)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是全球使用最为广泛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发展超过15年。2016年10月,GRI发表最新的披露要求,标准根据GRI G4指引(G4)制定而成,并且更新了格式和架构,于2018年7月1日起,全新的GRI标准将全面取代G4。

以上要求体现出,资本市场在注重上市公司现行运营及盈利状况的同时,越来越关注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非财务管理政策及绩效表现能够为投资人评估企业提供更为全面和广泛的信息,不仅如此,可持续发展报告作为沟通媒介,也向投资者、客户、员工、社区等利益相关方展现了上市公司软实力,助力其塑造品牌与形象。

德勤拥有专精的可持续发展服务团队,开展可持续发展服务多年,目前正在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ESG遵循服务,包括协助其制定ESG战略、管理ESG风险、建立ESG管理体系、编制ESG报告以及提供ESG报告的独立鉴证服务。在协助上市公司满足香港联交所ESG指引要求基础上,持续提升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能力。

我们将在随后举办ESG主题论坛,分享ESG服务经验,分析ESG信息披露为上市公司带来的价值,并回顾上市公司在ESG信息披露工作中的问题,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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