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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一流,推动风控类职能高效协同运作

近期,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国资发法规规〔2021〕80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水平,助力“十四五”时期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意见》特别提出“探索构建法律、合规、内控、风险管理协同运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提高管理效能”。

法律管理、合规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在企业中同属于“风控类”职能,推动上述职能高效协同运作,能够为企业行稳致远提供坚实的保障,是实现企业价值保护的必由之路。

 

一、风控类职能协同运作的挑战

经过近20年的持续推动,大部分中央企业建立了法律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正在逐步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从成效看,部分企业尚未形成集团化、体系化的风险防控体系,风险管理在低水平徘徊,对价值保护的贡献率不高。企业对“风控类”职能高效运作,尤其是法律、合规、内控、风险管理四类职能的协同运作提出了更高、更务实的要求和期望。

四项职能协同运作中面临三个方面的挑战。一是职能分散。部分企业中,法律管理、合规管理、内控管理、风险管理四项职能分散在不同职能部门,部门间协作存在障碍;同时,在治理层和管理层也存在多头领导的情况。二是管理成熟度不同。法律管理、内部控制在大部分企业中较为成熟,风险管理由于风险管理理论的革新一直处于探索阶段,对企业风险防控发挥作用有限;合规管理在企业处于起步阶段。三是四项职能各自特征明显。四项职能虽然均以防范化解企业风险为目标,但是各有特点,不能简单合并或者叠加;需要找到四项职能的“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实施更为高效的协同运作。

 

二、四项职能协同总体思路

德勤自2016年开始相继协助多家企业探索并实施了法律、合规、内控、风险管理协同运作(一体化)管理模式。经过5年探索和实践,德勤认为,四项职能的协同运作能够改善企业风控资源配置、提升内部沟通效率和企业风控水平。

德勤建议按照“治理协同、组织协同、运作协同、岗位协同”的总体思路推进四项职能的协同运作,并在实施中关注如下三个关键问题。

一是分清职能合并与要素协同。四项职能协同运作的实现不是简单地将其整合到同一个部门,而是从公司治理、组织机构、运作机制、岗位设置四个层面做好要素的协同设计。

二是要紧抓运作协同这一核心。以重大决策制度规范、投资项目、合同协议、流程标准等五类关键事项为主线,将其涉及的法律、合规、内控、风险等审核审查要点,找到“最小公倍数”,进行一站式审查,在条件具备时推行“一岗式”审查。按照法律、合规、内控、风险在不同事项审核时的共性要点,找到“最大公约数”,提升风控审核效率和质量。

三是能力培育与工具支撑。四项职能协同运作重大挑战之一是员工跨职能领域的专业能力培育,只有具备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才能为四项职能协同运作提供人才保障;同时,可以通过对部分事项的标准化设计、信息化支撑,大幅降低对人才能力的高要求。

 

三、治理协同

治理协同是四项职能协同运作的必要条件。在治理架构层面,董事会是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最高决策机构,并对其有效性负责。组建或合署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行风险、合规、内控专业委员会职责,把具体的法律风险、合规风险和内控等纳入该委员会的管理范畴,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协同

组织协同是四项职能协同运作的组织保障。可以在组织机构层面,基于四项职能中法律、合规职能具有较强关联性,风险、内控职能具有较强关联性,将风险、内控、法律、合规归口到一个或者多个强相关职能部门,为四项职能协同运作提供组织保障。通过对四项职能工作的系统梳理,四项职能工作在计划、实施、检查、整改、信息共享、独立报告、能力培训、考核评价八个方面具备协同因子,在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能够实现“五同时”,即“同计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建立信息化平台,实现协同运作和信息共享。

 

五、运作协同

运作协同是四项职能协同的核心。运作机制协同指以解决问题为导向、防控风险为目标,聚焦关键业务事项实现四项职能在工作事项、规则、程序、标准、评价等方面建立有机联系和高效运转的工作方式,把属性类同、高度关联的工作事项一次完成,最大限度的避免工作重复、交叉,使四项职能高质量保障业务发展。

 

六、岗位协同

岗位协同是四项职能协同的必然要求。在岗位设置层面,四项职能管理部门在内部岗位设置、岗位定位与职责方面进行调整与优化,最大限度减少岗位间职责边界不清晰、信息不对称情形,最大程度降低信息传递与沟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岗位协同是实现四项职能协同的微观基础,也是四项职能协同的必然要求。

 

七、下一步行动建议

VUCA时代企业风控能力建设是不变的主题,而四项职能协同运作则是其核心命题。德勤建议企业优先推进四项职能的治理协同,并将法律、合规、风险、内控四项职能合并到一个部门,在四个体系的管理中实现“同计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其次,以运作协同为核心,推动四项职能高效、协同运作,支撑公司各项业务和决策的高质量风控审查;再次,逐步强化四项职能系统的信息化和数字化支撑,并在条件具备时实现智能化;最后,协同第一道防线、第三道防线,充分利用各项风控手段和工具,实现对公司从战略到执行的全过程风控保障,为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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