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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CA 与 CRS 不再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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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政府日前宣布已于2018年11月13日与美国签署了《税务信息交换协定》(TIEA) 以及新的对等交互Reciprocal FATCA M1 IGA。TIEA将允许两国以税收为目的进行信息交换。对等交互 FATCA IGA 规定根据 FATCA 要求对金融账户信息进行自动交换。这一新的对等交互FATCA IGA 将取代目前的非对等交互FATCA IGA。

TIEA 将在新加坡被正式批准后生效,对等交互Reciprocal FATCA IGA待美国和新加坡两国正式批准后生效。

事实上,OECD曾在解释CRS与FATCA的关系时就揭示美国已依据FACTA开始着手进行信息自动交换,为此已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签订政府间协议 Intergovernmental Agreement (即 IGA)。在相关M1A IGA中美国政府承认它有必要实现同与之合作的伙伴国进行同等程度的信息互换。

现在,美国和新加坡政府间签署上述TIEA及对等FATCA IGA意味着在美国与CRS国家之间将真正落实国与国之间的一对一的涉税金融账户信息的对等自动交换。由此可以预见,如果大部分CRS国家也纷纷跟进仿效采用新的对等FATCA IGA,那么,FATCA与CRS区域将最终联通。

这一最新进展对于新加坡税务居民而言基本没有实质性的税务影响,因为新加坡不是全球收入征税的税制。但是,对于其它实行全球收入征税国家(如中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税务居民,如果其税务居民所在国也与美国签署此类协议,则居民个人在美国金融机构的账户信息将会被交换回本国税务机关,这将产生相应的税务后果。

其实,作者本人早前在各种场合应询解答时,一直告诫客人对于FATCA与CRS之间暂时的完全分割的状态不应抱有过高的期望,而应谨慎行事,比如,盲目地将金融资产转移至美国以规避CRS并不是真正的合规解决方案。面对正在走向全球税务信息(对税务监管部门)透明的新时代,建议高净值人士以新的理念和方法,在合规的基础上,在专业机构的协助下,做好经得起检验的、可持续的、个性化的家族整体税务规划,这才是有效的正道。

 

作者:

倪敏
德勤中国税务合伙人
私人客户服务|税务及商务咨询
电话:+86 21 6141 1458
电邮:mni@deloitt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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