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2016/17年度財政預算案摘要

香港稅務快訊

主要建議

稅務寬減

  • 寬減75%的2015/16年度的利得稅,上限為20,000港元
  • 寬減75%的2015/16年度的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上限為20,000港元
  • 基本免稅額和單親免稅額由120,000港元增至132,000港元
  • 已婚人士免稅額由240,000港元增至264,000港元
  • 提高供養父母和祖父母的免稅額:

a) 供養六十歲或以上的父母或祖父母的免稅額及額外免稅額,由40,000港元增加至46,000港元

b) 供養五十五至五十九歲的父母或祖父母的免稅額及額外免稅額,由20,000港元增加至23,000港元

c) 父母或祖父母入住安老院舍的住宿照顧開支,扣除上限由80,000港元增加至92,000港元

 

針對金融服務業的法律情況:

  • 已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讓企業在符合條件下,在計算利得稅時可獲扣減經營集團內部融資業務的利息支出,以及就合資格企業財資中心的利潤,寬減利得稅百分之五十
  • 已於2016年1月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為引入開放式基金型公司提供法律框架,令香港的基金註冊平台更多元化

 

短期措施

為支持旅遊業,預算案提出以下措施:

  • 豁免1,800間旅行社一年的牌照費用
  • 豁免2,000間酒店和旅館一年的牌照費用
  • 豁免食肆和小販,以及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一年的牌照費用

 

其他寬減措施

  • 寬免2016/17年度四季的差餉,以每戶每季1,000港元為上限
  • 寬免2016/17年度商業登記費用
  • 向領取社會保障金額的人士,發放金額相當於一個月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標準金額、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或傷殘津貼
  • 發行一次不多於一百億港元的iBond,年期為三年,並每半年派發一次跟最近六個月通脹掛鉤的利息
  • 推出試驗計劃,以年滿六十五歲的本地居民為對象,於今明兩年發行銀色債券(Silver Bond),首批為三年期。
(雙語版)

薪俸稅

累進稅率(未有變化)

2015/16 及 2016/17

應課稅入息

邊際稅率

最初的 40,000元

2%

其次的 40,000元

7%

其次的 40,000元

12%

餘額

17%

 

標準稅率(未有變化)

2015/16 及 2016/17

15%

 

免稅額及扣除項目

 

2015/16 ($)

2016/17 ($)1

個人免稅額:

 

 

    基本

120,000

132,000

    已婚人士

240,000

264,000

單親

120,000

132,000

子女:

 

 

    第一至第九名子女

 

 

出生年度

200,000

200,000

其他年度

100,000

100,000

供養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年齡在六十歲或以上):

 

 

    基本

40,000

46,000

    額外免稅額
    (與納稅人同住的受供養家屬)

40,000

46,000

供養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年齡介乎五十五至五十九歲):

 

 

    基本

20,000

23,000

    額外免稅額
    (與納稅人同住的受供養家屬)

20,000

23,000

供養兄弟/姊妹

33,000

33,000

傷殘受養人

66,000

66,000

 

 

 

扣除項目 (最高金額):

 

 

個人進修開支

80,000

80,000

居所貸款利息

100,000
(可扣稅年度爲15年)

100,000
(可扣稅年度爲15年)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80,000

92,000

向認可退休計劃支付的供款

18,000

18,000

向認可慈善機構的捐款

收入的35%

收入的35%

 

一次性的薪俸稅寬减措施1

寬减2015/2016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上限爲 20,000港元。

利得稅 (未有變化)

 

2015/16 及 2016/17

 

稅率

法團業務

16.5%

非法團業務

15%

 

一次性的利得稅寬减措施1

寬减2015/16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利得稅,上限爲20,000港元。

物業稅 (未有變化)

2015/16 及 2016/17

稅率

15%

 

差餉1

寬免2016/17年度四季的差餉,以每戶每季1,000港元爲上限。

注1:須經立法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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