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2014/15 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预算案摘要

免税额、扣除及税率概要

财政预算案的主要建议

  • 税务宽减
    • 宽减75%的2013/14年度的利得税,上限为10,000港元
    • 宽减75%的2013/14年度的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上限为10,000港元
  • 提高下列免税额和扣减项目的最高限额,增幅约5% (详见后附的表格 )
    • 供养父母或祖父母免税额
    •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扣除上限
  • 延长电动车的首次登记税豁免期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 将每支烟的烟草税税款调高两角;
  • 全面宽免交易所买卖基金(即ETF)交易的印花税;
  • 其他
    • 宽免2014/15年度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差饷,以每户每季1,500港元为 上限;
    • 为公屋租户代缴一个月租金,并为居住在香港房屋协会乙类单位的非长 者用户缴交一个月租金的三分之二;
    • 向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高龄津贴、长者生活津贴和伤残津贴 的人士发放额外津贴,金额相当于一个月的综援标准金额、高龄津贴、长者 生活津贴或伤残津贴;
    • 将长者医疗券计划金额增加至每人每年二千港元;
    • 发行一次不多于一百亿港元的iBond,年期为三年,并每半年派发一次 跟最近六个月通胀挂钩的利息
    • 检讨《税务条例》对于企业融资活动中的利息支出在税前扣除方面的原 则和条件。

薪俸税

累进税率(未有变化)

2013/14 及 2014/15

应课税入息

边际税率

最初的 40,000元

2%

其次的 40,000元

7%

其次的 40,000元

12%

余额

17%

 

标准税率(未有变化)

2013/14 及 2014/15

15%

 

免税额及扣除项目

 

2013/14 ($)

2014/15 ($)1

个人免税额:

 

 

    基本

120,000

120,000

    已婚人士

240,000

240,000

单亲

120,000

120,000

子女:

 

 

    第一至第九名子女

 

 

出生年度

140,000

140,000

其他年度

70,000

70,000

供养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年龄在六十岁或以上):

 

 

    基本

38,000

40,000

    额外免税额
    (与纳税人同住的受供养家属)

38,000

40,000

供养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年龄介乎五十五至五十九岁):

 

 

    基本

19,000

20,000

    额外免税额
    (与纳税人同住的受供养家属)

19,000

20,000

供养兄弟/姊妹

33,000

33,000

伤残受养人

66,000

66,000

 

 

 

扣除项目 (最高金额):

 

 

个人进修开支

80,000

80,000

居所贷款利息

100,000
(可扣税年度为15年)

100,000
(可扣税年度为15年)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

76,000

80,000

向认可退休计划支付的供款

15,000

17,500

向认可慈善机构的捐款

收入的35%

收入的35%

 

一次性的薪俸税宽减措施1

宽减2013/2014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上限为 10,000港元

利得税 (未有变化)

 

2013/14 及 2014/15

 

税率

法团业务

16.5%

非法团业务

15%

一次性的利得税宽减措施1

宽减2013/14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利得税,上限为10,000港元。

物业税 (未有变化)

2013/14 及 2014/15

税率

15%

 

差饷1

宽免2014/15年度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差饷,以每户每季1,500港元为 上限。

1. 须经立法修订

此内容是否提供了您需要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