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规出台促进企业跨区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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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规出台促进企业跨区迁入

商务与税务快讯

第18期 - 2015年3月3日

2015年1月下旬,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外的上海市内企业搬迁至自贸试验区内的财税分配政策予以完善,以消除原有财税分配机制可能给迁移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尽管自贸试验区提供了多项优惠政策,但考虑到企业迁移可能导致迁出地政府失去未来的财税收入,因此部分考虑迁往自贸试验区的区外企业对迁出地政府的反应仍有所顾虑。上述通知的下发将有望解决这一问题。

目前,企业上缴的税收通常由各级政府进行分配(包括国家和省、市、区级政府等)。根据上述通知,在2014-2016年度,对自贸试验区外企业从其他上海区县迁移至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缴纳的年度区县级税收收入全额由自贸试验区(浦东新区)返还给相应的迁出区县。此外,跨区迁移企业经批准享受相关政策,需由区县财政安排资金的,相应资金由浦东新区先予垫付,但仍由迁出区县返还给浦东新区。因此,相应的财税分配机制将基本延续企业迁移之前的状态。

上述通知明确并完善了上海市内的自贸试验区外企业迁移至自贸试验区内的财税分配机制,对正考虑迁入自贸试验区的上海企业将起到一定的鼓励作用。

请点击链接以阅读上述通知。您亦可通过德勤自贸试验区专题网页了解自贸试验区的相关信息与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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