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

全球雇员派遣管理及税务检查动态

境外派遣人员常设机构风险、个税稽查动态及风险管控

2016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披露:北京、江苏的两家企业因境外公司派遣外籍人员在境内提供劳务存在构成常设机构未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情况,经过税务机关的大量取证和分析,已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逾千万元。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交往的深入发展,外国企业派遣人员到中国境内提供设备安装、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劳务的情形日渐增多,这也引起税务机关在外籍派遣税收征管方面的高度重视。实务中,一些企业对于临时来华提供劳务的外籍个人的中国个人所得税影响存在一定的误区。有些企业认为如果外籍人员入境时间少于税收协定规定的税收豁免期限,就免于缴纳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可能会使得该境外企业在华构成常设机构并产生公司税的纳税义务,从而同时对提供劳务的外籍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产生影响。企业是否了解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常设机构以及如何应对?

同时,税务机关近年来逐渐加强对于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员的税务征收及监管力度。各地税务机关开展的个人所得税自查和稽查的频率明显提高、范围显著扩大。企业应如何做好内部检查和管理,从而降低税务风险,有效地应对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呢?

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控制潜在的风险,我们诚邀您参加德勤将于近期在北京、天津、苏州、上海、深圳、广州、香港、重庆举办的“全球雇员派遣管理及税务检查动态”研讨会,期待您的热切参与分享。

研讨会议程

时间

主题

13:30 - 14:00

签到登记

14:00 - 14:40

外籍员工个人所得税税务检查趋势、相关重点及有效应对

14:40 - 15:10

外籍员工来华提供劳务的相关个人所得税影响

15:10 - 15:40

常设机构的基本介绍、相关企业税务影响、风险及最新判定动态

15:40 - 16:00

问答环节

研讨会详情

华北区:

北京场:
日期:2016年9月2日(星期五)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祈年大街18号兴隆国际大厦6层,德勤北京学习进研中心

天津场:
日期:2016年9月8日(星期四)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9号津汇广场写字楼30层


华东区:

苏州场:
日期:2016年9月5日(星期一)
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1幢23楼

上海场:
日期:2016年9月9日(星期五)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5楼


华南区:

深圳场:
日期:2016年9月6日(星期二)
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15楼

广州场:
日期:2016年9月7日(星期三)
地点:广州市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26楼

香港场:
日期:2016年9月15日(星期四)
地点:香港太古城, 太古湾道12号, 太古城中心第4期6楼


华西区:

重庆场:
日期: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
地点: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10号企业天地8号德勤大楼7层701室

语言

中文普通话(香港场将采用粤语或英语)

参会费用

北京、天津、苏州、上海、深圳、广州、重庆:
每位人民币300元

香港:
每位港币300元

报名及垂询

如您有意参加本次税务研讨会,请完整填写《参会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16年8月29日(星期一)前以邮件形式回复给各区域指定德勤联络人。席位有限,先到先得,最终参会确认以收到德勤邮件回复为准。

地区

城市

报名联络人

电话及电邮

华北区

北京

章璐

+86 10 8520 7705
canzhang@deloitte.com.cn

天津

王沅君

+86 22 2320 6685
rubwang@deloitte.com.cn

华东区

苏州

凌淳晰

+86 512 6289 1349
amling@deloitte.com.cn

李帅

+86 512 6289 2856
richarli@deloitte.com.cn

上海

蔡璐

+86 21 2316 6857
lucycai@deloitte.com.cn

刘丽雯

+86 21 6141 1149
livliu@deloitte.com.cn

华南区

深圳

陈行

+86 755 3353 8497
mavchen@deloitte.com.cn

广州

蓝慧

+86 20 2831 1331
slan@deloitte.com.cn

香港

植以媛

+852 2852 1269
echik@deloitte.com.hk

华西区

重庆

丁曼

+86 23 8823 1430
manding@deloitte.com.cn

付款方式

北京、天津、苏州、上海、深圳、广州、重庆:

  • 电汇
    具体汇款银行信息将由各区域指定德勤联系人发送最终参会确认通知时一并提供
  • 支票或现金
    我们在培训接待处现场收取费用。
  • 发票
    为了使您及时获取发票,我们将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您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前填写附件中的“增值税发票开具客户信息表”并回复我们。如果您曾经向我们提供过增值税信息,也请在报名邮件中告知我们。

香港:

  • 支票
    请于支票抬头注明「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并在2016年9月14日前寄回至:

    植以媛小姐
    税务与商务咨询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香港太古城
    太古湾道12号
    太古城中心第4期6楼

    *支票背面请填写您的姓名、公司名称及研讨会的日期。
  • 现金
    我们在研讨会接待处现场收取费用, 并会随后开具发票予参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