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

城市更新业务税收实务处理研讨会

2019年11月13日 | 广州、2019年11月19日 | 深圳

早在2008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指出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是关系民族生存根基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大计。

为实施上述政策,2008年起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联手共建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积极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至2019年8月底,全省共实施改造73.59万亩,完成改造42.58万亩,投入改造资金1.48万亿元,节约土地约18.88万亩,有力促进了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但是,在“三旧”改造实践过程中,还存在推进机制不完善、政策体系不健全、未形成强大合力等问题。其中由于旧改项目各有特点,差异很大,税收政策不明确,很难得到准确的理解和执行是普遍反映的难点。广东省政府在2019年9月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广东省深入推进“三旧”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都指出了需要降低改造项目的税收负担,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向国家税务主管部门汇报,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已有的税收实务处理难点尚未很好地解决,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又增加了新的业务,包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进入市场,土地征收制度面临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进一步改善等,这些新的土地流转业务如何适用税收政策,也成为急要研究的重大问题。

在上述复杂多变的情形下,如何准确把握土地法规、城市更新法规和税收政策间的关系,灵活运用税收政策,助力“三旧”改造项目的顺利推进?“三旧”改造涉及的不同主体,包括存量土地业主、房地产开发商、投资者及相关政府部门有什么挑战及如何应对?各个主体在“三旧”改造中如何准确定位、合理诉求,顺利达成一致,分享城市更新的成果?在土地管理法规、城市更新相关法规、税收法规各方解读持有不同看法、法规变化的情形下,如何判定、控制和化解业务实践的风险?

我们将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享等方式与大家分享相关洞见,诚邀各位参加本次研讨会,期待与各位的会面。

 

研讨会详情与报名方式

场次

广州

深圳

日期

2019年11月13日(星期三)

2019年11月19日(星期二)

时间

14:30–17:00(14:00开始签到)

9:30–12:30(9:00开始签到)

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26楼

深圳市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15楼

讲座语言

中文普通话

参会费用

每位人民币300元


报名链接与二维码:(请选择对应场次)

活动链接:城市更新业务税收实务处理研讨会

二维码:

 

研讨会议程

广州场时间

深圳场时间

议题

14:00-14:30

9:00-9:30

签到

14:30-15:00

9:30-10:00

新政简介

15:00-16:00

10:00-11:00

城市更新典型模式及其税收实务、未来城市更新发展展望

16:00-16:15

11:00-11:15

茶歇

16:15-17:00

11:15-12:00

案例分享及问答

*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以当天实际日程为准。

 

主讲人

潘赤锋
税务和法律服务合伙人
邮箱: jasonpan@deloitte.com.cn
电话: +86 20 2831 1027

 

报名垂询

在此,我们诚挚地邀请阁下届时拨冗莅临。本次参会嘉宾限定人数为每场50人,每个企业(集团)限定最多2人参加。组委会将根据报名先后顺序等情况,向报名者发送最终报名确认邮件。

联系人

场次

联系人

电话及电邮

报名截止日期

广州

蓝慧

+86 20 2831 1331

slan@deloitte.com.cn

11月12日

深圳

陈行

+86 755 3353 8497

mavchen@deloitte.com.cn

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