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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为交通银行绿色金融债券提供第三方鉴证

2016年11月18日,交通银行成功发行第一期3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本次发行是国有五大商业银行境内首单绿色金融债券。第一期3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包括3年期和5年期两个品种。3年期品种发行规模100亿元,票面利率2.94%;5年期品种发行规模200亿元,票面利率3.25%。

德勤受交通银行的委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及其附件《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际鉴证业务准则第3000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相关要求实施有限鉴证程序,对交通银行的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途,项目评估与筛选、募集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的政策和内控措施是否遵循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的要求出具《独立有限鉴证报告》。

这是德勤继为中国第一支金融机构成功发行首只离岸绿色金融债券和第一支汽车企业成功发行首只离岸绿色债券提供鉴证服务后的又一成功案例。2015年10月,德勤为中国第一支由金融机构发行的绿色债券是否符合《绿色债券原则》(GBP)的要求出具《独立有限鉴证报告》。该债券及发行人在2016年2月由伦敦证券交易所和气候债券倡议组织联合主办的“绿色债券先锋颁奖礼”上荣获了“中国首只绿色债券奖”。

随着国际绿色债券市场规模的飞速扩大,中国国内绿色债券发行额也增长迅猛。继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出台了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绿色金融债券和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要求和指引后,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旨在共同推动我国绿色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德勤于2006年5月被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批准成为CDM的指定经营实体(DOE),认证评估的领域包括能源工业、化工行业、废物处理、农业等多个行业。德勤作为《绿色债券原则》(GBP)的制定方——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的观察员,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理事单位成员之一,深度参与绿色债券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工作,对国际与国内监管要求有着深刻的理解和熟练的掌握。德勤也正持续为各类发行人提供境内、境外发行绿色债券评估相关服务,包括绿色债券管理体系建设咨询、绿色债券发行前、债券存续期内的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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