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PS國際動態

議題觀點

BEPS國際動態

勤業眾信稅務部 / 張宗銘會計師、周宗慶協理

香港發布實施BEPS的諮詢文件

香港特别行政區在2016年10月6日發布了《打擊“税基侵蝕及利潤移轉”措施諮詢文件》,並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對政府即將採取的有關打擊“税基侵蝕及利潤移轉”(BEPS)的措施發表意見。諮詢文件定於2016年 12 月31 日前徵詢相關專家學者,並計劃在2017年中向立法會提交有關《税務條例》(簡稱“IRO”)的修訂建議。

諮詢文件的主要事項包括:

  • 在IRO中制定移轉訂價法規和預先訂價協議安排機制;
  • IRO引入移轉訂價三層文據規定,並建議提供某些特定的豁免條款;
  • 在IRO中制定相互協商程序;
  • 支持多邊工具的實施,從而便於香港在需要時重新商議或者修改現行的租稅協定;
  • 允許自動資訊交換資料,作為打擊具損害性税務安排的行為。

 

行動計畫13  馬來西亞國別報告最新立法動態

馬來西亞政府在2016年12月29日發布了國別報告之相關法規,該項法規也使馬來西亞移轉訂價政策能夠與BEPS行動計畫13結合。此國別報告法規適用於:

  • 任何跨國集團若有註冊於馬來西亞之公司並有發生關係企業之受控交易;
  • 門檻則係為集團合併營收在馬幣30億元(約台幣240億)以上之跨國集團;提交報告成員可為最終母公司或代理母公司。
  • 根據這次的法規,國別報告適用於2017之會計年度,並於會計年度結束後12個月內提交。

*資料來源:IBFD (Malaysia:Rules on country-by-country reporting iss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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