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中小企業薪資加成減除新規更優惠

勤業眾信:今年五月營所稅申報即可適用

【2025/03/24,台北訊】為促進中小企業的健全發展,立法院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租稅優惠措施協助中小企業在台灣的經濟繁榮與創新。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戴群倫今(24)指出,該條例其中第36條之2,針對「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及「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兩項租稅優惠原訂於2024年5月落日,立法院於2024年8月7日通過修正內容,不但延長落日期限至2033年12月31日,而且擴大加碼租稅優惠,並追溯自2024年1月1日生效。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在申報2024年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即可享受適用。

新修正之兩項租稅優惠重點

一、刪除門檻要件

  1. 增僱員工租稅優惠:刪除「於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下」的啟動門檻,同時刪除「創立或增資擴展達一定投資額」的適用門檻。
  2. 員工加薪租稅優惠:刪除「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啟動門檻。

二、擴大適用範圍

  1. 增僱員工租稅優惠:當年度增僱二人以上之24歲以下或65歲以上本國籍基層員⼯,且提高該企業整體薪資給付總額時,就增僱該員工所支付薪資費用200%限度內,自其增僱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2. 員工加薪租稅優惠:本國籍現職基層員工調高薪資給付水準,可就非因法定最低工資調整而增加支付本國籍現職基層員工薪資金額之175%限度內,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中小企業申請優惠的資格及要件重點

 

增僱員工租稅優惠

員工加薪租稅優惠

1.       

依法辦理公司或有限合夥登記,且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以下同)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的事業。

2.       

當年度增僱符合規定之月平均基層員工數,較前一會計年度的月平均基層員工數增加二人以上

當年度平均薪資給付⽔準應⾼於前⼀年度平均薪資給付⽔準

3.       

當年度不包括增僱員工薪資金額的整體薪資給付總額,應高於前一年度整體薪資給付總額

當年度及前⼀年度有變相減薪及未實質加薪之情事,不得申請優惠

4.       

增僱本國籍基層員工之薪資應相當或高於當年度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的最低工資標準

-

 

依經濟部公告,所謂「基層員工」,2024年及2025年是指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未63,000元之全時工時員工或日薪未逾3,152元、時薪未逾394元,且累計月薪支領薪資未逾63,000元之部分工時員工。

勤業眾信稅務部協理李奕萱提醒,若已適用增僱員工租稅優惠者,不得重複計入員工加薪租稅優惠申請,亦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複享有本條例及其他法律或本條例所定不同之租稅優惠。另,中小企業若近三年內有違反環保、勞工、食安等重大情節、經營舞廳、酒家等特種行業,或使用票據拒絕往來或欠繳稅捐者等,不得申請優惠。

此外,申請適用租稅優惠之中小企業,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依規定填報並檢附相關文件(重點文件列示如下),送交予稅局核定加成減除數額。

 

增僱員工租稅優惠

員工加薪租稅優惠

1.       

當年度與前⼀年度勞⼯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名冊

加薪員⼯之當年度與前⼀年度之薪資明細資料

2.       

增僱員⼯之勞⼯保險被保險⼈投保資料表及薪資明細資料

加薪員⼯之勞⼯保險被保險⼈投保資料表

3.       

證明無不得申請優惠情形之切結書

申請適⽤之當年度與前⼀年度之基層員⼯薪資所得彙總表

4.       

其他⾜資證明符合本辦法適⽤要件之相關證明文件

證明無不得申請優惠情形之切結書

5.       

-

其他⾜資證明符合本辦法適⽤要件之相關證明文件

 

最後,戴群倫提醒,申請適用上述租稅優惠之中小企業,於辦理結算申報時務必將薪資加成減除金額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以計算是否需應繳納基本稅額。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戴群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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