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資產傳承停看聽 - 以不動產傳承為例

勤業眾信Deloitte Private 稅務服務 / 王瑞鴻會計師

資產傳承一言以蔽之就是某人將資產給予他認為最適當的人選,而另一個人可以順利的接受到別人要給他的資產,所以傳承包含了「傳」與「承」兩個層面,必須承受方能順利接收給予方所要傳遞的資產,傳承才能圓滿。

然而在資產傳承的道路上並非一路平坦,過程中我們至少會面臨到兩顆大石頭需要去跨越,一個是遺產贈與稅的影響;另一個是民法親屬篇與繼承篇的相關規定,其中遺產贈與稅將會影響到資產傳承的價值,也就是說在不同世代間資產的移轉都必須先繳納遺產稅或是贈與稅,這將導致資產的價值因為稅捐的關係而變相縮水了,那是不是想辦法規避資產傳承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遺產及贈與稅就能排除遺贈稅的影響?遺贈稅最高稅率是20%,所以面對遺贈稅最佳的心態其實是想辦法在我們這一個世代將資產價值增值25%以上,其實就能有效降低遺贈稅對資產傳承的影響,舉例而言,爸爸從爺爺那邊傳承到100元價值的資產,只要爸爸在這個世代能將資產增值到125元,縱算日後要繳納25元的遺贈稅(125*20%=25),爸爸仍然能順利將原本100元的資產分文未減傳承到兒子身上,所以在面對遺贈稅這個議題我們該有的思維不是規避稅負,反而是增加資產價值,但無論如何還是要避免繳納冤枉的稅款。

另外民法親屬篇及繼承篇這個大石頭則會影響到資產傳承的人選限制,也就是說被繼承人的遺產會因為民法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繼承順位及特留分等相關規定而無法自由分配,此時可透過生前移轉或資產傳承架構的設計來降低民法對傳承的影響。簡言之,有效降低遺產及贈與稅法與民法對資產傳承的影響不外乎就是要提早做好資產傳承的準備。

在面對資產傳承議題時,說穿了就是要「盤算他人生計」,也就是要做到1.點資產類型2.計稅負影響3.考量其因素4.確認傳承選5.評估產的風險6.訂定執行畫等六個資產傳承的必要程序。

簡單的說,第一步驟是要先盤點資產的類型,區分出資產是不動產、境內外金融商品投資或是家族企業股權等,接著充分了解各項資產提前移轉或死後繼承分別面臨到的稅負影響,然後綜合考量除了稅負之外的其他種種因素,並且在確認所要傳承的人選後,務必選擇風險最小的方案,最後有效率執行所訂定的計畫。然而不同類型的資產會基於稅負的影響或是傳承人選的考量而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以下謹以不動產為例,說明不動產傳承的停看聽原則。

從稅負角度切入,不動產就是不要亂動的財產,因為以「贈與」方式移轉土地時,除了要繳納贈與稅之外,必須額外課徵土地增值稅,若透過「繼承」方式移轉土地則僅需繳納遺產稅,但可免徵土增稅,因此以「贈與」方式移轉不動產就會多繳納土增稅,以長期持有之土地來說,其土增稅甚至可能比遺贈稅來得高。除了土增稅之外,出售房地利得產生的房地合一稅的也是考量重點,若透過「繼承」的方式移轉民國(以下同)105年以前取得之土地者,當繼承人日後出售該不動產時依法仍可適用房地合一稅舊制(即土地利得不課徵所得稅);惟若透過「贈與」的方式移轉者,因受贈人取得日期即在105年之後,受贈人日後出售該不動產即須適用房地合一稅之新制,也就是土地利得也要依持有期間適用不同稅率繳納所得稅。因此,從稅負角度來看,不動產並不適合生前贈與,而是應改採死後繼承的方式來移轉。但除了稅負之外,不動產傳承還有沒有其他應該要注意的事項?原則上不動產經過多次世代間的移轉後將導致土地所有權人眾多,日後對於未來不動產的處分或收益有可能無法達成共識,因此,理性來說不動產最好是由個別繼承人單獨繼承較符合日後管理效率。又或者說父母親可能基於情感因素或是照顧的需求,想要將特定的不動產指定傳承給某一位小孩時,若沒有提早於生前做好贈與,當過世時其實所有繼承人都可以主張繼承其應繼分,那就無法達到當初父母想要傳承的效果,因此在這個狀況下,雖然提早贈與不動產會多繳到稅捐也必須要提前贈與,而這個時候的稅捐其實是傳承的必要成本而不是冤枉的稅捐。

綜上,在財富傳承過程中,稅負雖然是要考量的重點之一,但不應該是唯一的考量,有時為了順利完成傳承,就必須承擔必要的稅負。但無論如何,及早規劃並兼顧家族成員和諧及建立長久的家族資產運作模式是傳承路上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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