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跨國稅務新動向》荷蘭

公布低稅率國家名單  

勤業眾信稅務部 / 陳光宇會計師、洪于婷副總經理

為遵循OECD 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行動計畫,打擊國際稅務避稅行動,荷蘭政府於2018年12月28日公布低稅率國家名單,共有21個國家及地區。荷蘭政府新聞稿說明此名單之公布證明政府打擊避稅行動之承諾及決心。值得注意的是,荷蘭此份名單比歐盟公布之稅務不合作名單涵蓋範圍更廣。

該名單包含美屬薩摩亞、安圭拉、巴哈馬、巴林、貝里斯、百慕達、維京群島、開曼群島、關島、根西島、馬恩島、澤西島、科威特、卡達、薩摩亞、沙烏地阿拉伯、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千里達及托巴哥共和國、瓦努阿圖共和國、美屬維京群島、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國家及地區。這些國家及地區共同特點在於免納公司所得稅、公司所得稅率低於9%或本身列於歐盟稅務不合作國家名單。低稅率國家名單未來將每年更新。

低稅率國家名單將適用於以下三項打擊避稅措施中:

1.       2019年1月1日施行之受控外國公司法規,立法意旨在於避免公司藉由移轉動產至低稅率國家以規避稅負。

2.       引入符合條件之利息及權利金所得扣繳規定。新制擬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如果註冊於低稅率國家名單之國家或地區,則給付自荷蘭之利息及權利金所得,將須被扣繳20.5%之扣繳稅款。此舉將有助於防止資金借道荷蘭流至租稅天堂。

3.       對交易涉及集團總部位於低稅率國家名單之公司,荷蘭稅局及關稅局將不再針對此類交易發布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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