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角

家族信托业务发展与相关税收法规现状及展望

针对中国家族信托发展趋势和中国高净值人士最为关注的财富传承及保障问题,招商银行对中国高净值人群家族进行了调研,并于近日发布了中国首份《中国家族信托报告》。在招商银行对中国高净值人群家族进行调研的过程中,德勤中国副主席张宝云女士受邀接受招商银行私人银行的专访,其观点被摘录在《中国家族信托报告》中。以下我们整理了张宝云女士接受采访时关于中国家族信托业务发展与未来相关税务法规展望的部分访谈记录。

 

境内家族信托的现状及问题

中国高净值人群的数量在逐年增多。随着近年来第一代富裕人士逐步走向老年,他们对于家族信托的关注度也不断升高。高净值人士希望通过家族信托的合理规划和安排,建立起家族财富的长效传承机制,找到能够提供稳定财富收入,资产隔离保护,后代激励约束机制的综合解决方案,助力家族财富保值增值、安全和有序传承等多元目标的实现。

设立家族信托作为家族财富传承机制,有利于有效应对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的变化,解决家族内部代际传承的困局,促进家族财富的可持续发展。但是,相较于国外家族信托业务依托相对完善的信托法律制度和税收政策、拥有更为成熟的服务市场,中国的家族信托业务还处在起步阶段,因此,与信托、遗嘱、保险、法定继承、赠与等其他各种财富传承工具/形式相比,高净值人士在选择家族信托作为家族财富传承机制时,可能还存在诸多顾虑,包括:

  • 信托制度和各种法律风险;
  • 目前境内信托以现金和金融产品为主,以其他形式的财产如房产、股权等纳入信托存在诸多障碍:信托登记制度不完善,税收政策缺失,税负成本高等;
  • 设立和运营维护的成本;
  • 市场上提供家族信托服务的机构主体多元,但是多数处于起步阶段,家族财富管理机构是否能够提供一站式、全方位专业服务,是否值得长期信赖等。

风险与机遇总是一并存在,现状中存在的问题也昭示着未来广阔的发展和完善的空间。

 

家族信托的税收制度现状及问题

家族信托的相关税务法规几乎处于空白状态。虽然信托法的实施为我国信托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与之相配套的完善的信托税收法律法规至今仍未出台。有关信托的税收制度特别是针对民事信托的税收制度基本上是一片处女地。家族信托领域欠缺对于以信托作为财富传承工具而进行征税的系统而规范设计。

现阶段,由于缺乏针对信托财产移转税收的明确成文规则,我国现行税务实践中对于信托业务的课税认定并无特殊规则,仍然适用针对一般经济活动的税收规则,税务机关在实践中对于信托财产的移转征税一般采取“视同交易”的一刀切态度。

  • 具体而言,信托财产转移的税收制度尚未建立,货币性财产装入信托成本相对较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都暂时无需缴纳各种税费,但非货币财产装入信托的成本较高。
  • 以房产和股权为例,我国税法对于国内家庭成员之间的房产赠与、继承规定了一些税收优惠,而如果将房产置入家族信托中,则不能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委托人和受托人都需要按照不动产转让交易缴纳各种税费,包括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契税等。因此,相较于家庭成员之间直接赠与、继承,房产类家族信托税费较重。股权类家族信托在设立阶段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
  • 进一步地,在信托终止环节,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非交易的过户信托登记制度,如果将信托房产或股权转让给受益人,尽管是非交易过户,但依旧被视同正常交易,受托人、受益人可能需要针对增值后的房产或股权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务负担相对较高。

 

相关税务法规的趋势与展望

在当下中国的信托理论和实践中,信托财产权属是否转移且如何办理信托财产登记的信托基本法律关系没有明确之前,税法也就不太可能对一个连法律性质都不能确定的行为作出征税或不征税的结论。这种基本法律缺位的情形对信托税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形成了严重的障碍,这也是当下境内信托税收制度基本是一片空白的根本原因所在。因此,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及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明确,是未来信托税收制度完善的基石。

在我国当前的税收立法架构中,税收立法权主要集中在中央,中央统一进行的立法工作主要起到基础性作用;但在具体税收细则方面,主要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以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予以规范。如果要对信托法律制度进行整体变革,可能会涉及对物权法律制度乃至整个民法体系的修订。为了降低立法的难度和制度变革的成本,结合我国税收立法规章先行的一贯操作,有可能会考虑先出台专门的税收法规、规章,或增加单行条款的方式,对家族信托的财税处理进行局部有针对性的调节,待经过经济社会的实践检验以后,再行考虑是否建立更加完善的法规体系或者专门的法案。

2018年8月,中国银保监会下发文件首次对家族信托给予“官方定义”。自2019年以来,学界和业界就信托立法、家族信托法律环境等话题进行了大量的研讨,关于家族信托立法的呼声日益高涨。随着家族信托业务规模的日益发展壮大,相信中国税务机关会适时考虑针对“家族信托”出台税收规范性文件,对家族信托的财税处理制定明确的规定。

  • 具体而言,对于股权类家族信托,随着家族信托业务规模的日益发展壮大,希望税务机关可以适时考虑针对“家族信托”出台税收规范性文件,对家族信托的财税处理制定针对性的规则。使得股权装入家族信托的安排与家族成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67号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等)之间通过继承或直接平价转让股权的行为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负担没有显著差别。
  • 对于不动产类家族信托。我们期待房地产税制对于“交易型过户”与“非交易型过户”进行区分;参考家族成员之间直接进行不动产流转的征税规则和税收优惠政策制定不动产家族信托财税处理的针对性规则,避免出现委托人将资产装入信托时,因产权转移需要缴纳税费,当信托计划终止时,资产交还委托人或受益人时又要缴纳税费的双重征税情形。

如前所述,家族信托相关法规特别是税收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还存在较大的进步空间,还需要相关各方共同努力,推动法规体系的创建和成熟。在此之前,家族信托的设立和维护需要着重关注税务规划和风险管理。

税务规划关系到家族信托的设立、运营和分配收益的成本。考虑到信托税收规则过于不完善,而且未来数年内也不太可能有所改观,如何避免家族信托给委托人及受益人等带来额外的税务风险和负担,是需要提前考虑的。

家族信托的风险管理关系到公司治理以及风险防控。家族信托如何与家族企业在公司治理上进行联动,切实保护到委托人及受益人的利益。由于家族信托的各方面法规都不太完善,我们专业咨询的着眼点会更关注如何保护客户的商业和法律利益。真正通过信托安排实现财富有序传承,杜绝“抢公章”一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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