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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管理新规变化解析系列

第一支柱操作风险

发布日期:2023年3月14日

一、前言

自《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2月18号发布后,德勤在“全面解析:商业银行资本新规变化”中总结了操作风险资本计量规则的变化、对银行的影响及实施重难点。在此次专题系列文章中,德勤将深入解析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的技术细节和实施策略。

二、操作风险资本计量规则变革

与现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现行办法”)比较

与现行办法比较,征求意见稿保留了基本指标法、废除了高级计量法并对标准法进行了彻底改革,同时根据银行规模差异化适用不同计量方法。

表1:征求意见稿相较现行办法的主要变化

 

其中,标准法的变革是革命性的,很好地体现了巴塞尔委员会对资本计量框架简单、可比性与风险敏感的改革目标,相较现行标准法,有以下核心变化:

  • 业务指标(BI)代替总收入(GI)

业务指标的三分类,即利息、租赁和分红部分(ILDC),服务部分(SC),金融部分(FC)相比原总收入的两分类,即净利息收入与净非利息收入,能更全面地覆盖、反应银行的业务规模进而提升资本计量的全面性。

同时在业务指标各部分的计量方法中,通过取绝对值(利息部分、金融部分)、收入与支出项单边最大值(服务部分)的做法也消除了原总收入算法中各项收入简单加总带来的有违风险资本计量常理的情况,更准确地反应操作风险暴露水平。

图1:BI计量方法

征求意见稿对业务指标的各个项目从定义和典型子项目进行了说明,同时明确了不纳入业务指标项目的其他损益项目。实践中,商业银行需要通过对会计科目和现行报表体系的相关科目进行全面梳理,以建立会计科目与业务指标项目的映射关系,同时明确各项目的取数逻辑。

  • 累进边际系数αi替代业务条线资本系数βi

新标准法不再区分业务条线分别适用不同资本系数βi(现行标准法),也不再无差别适用固定资本系数α(现行基本指标法),而是通过分层累进的资本系数αi对BI所在各区间的值进行边际加总,各业务条线的收入在资本计量上无差别,同时分层累进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平缓规模变化带来的资本计量结果断崖式效应。

表2:分层累进的边际资本系数

  • 引入内部损失乘数(ILM)

内部损失乘数是基于操作风险平均历史损失数据与业务指标部分的调整因子,其中损失部分(LC)为过去十年操作风险损失算术平均值的15倍。征求意见稿提出三条适用ILM的规则:

1.未经核准适用ILM=1

2.符合损失数据要求且经验收合格后可采用自身损失数据计算 

3.银保监会根据银行实际损失指定适用ILM>1

根据前期行业开展的测算结果,如能采用损失数据计量ILM,一般都能带来一定程度的操作风险资本节约。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银行采用损失数据计量ILM需符合损失数据识别、收集和处理的一般要求与具体要求,且经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验收合格。实践中,为满足损失数据相关要求,银行需对历史损失数据进行全面系统的清洗与追溯补录、损失数据质量控制机制设计、损失数据管理流程完善与优化等相关工作,确保在验收时点具备高质量的10年或5年以上的内部损失数据及健全完备的流程、程序与机制。

与测算阶段小范围征求意见稿比较

自2017年12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资本计量体系最终改革方案以来,银保监会已经组织国内部分银行开展了多轮测算工作,并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最终改革方案拟定本地版实施规范(“小范围征求意见稿”)。相较与小范围征求意见稿,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做了部分调整,以更好地符合会计准则与本地业务实践。

表3:征求意见稿相较小范围征求意见稿的变化

  • 业务指标部分的核心变化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 利息、租赁与分红部分,对经营性租赁及其收益表述进行调整,以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范

2. 服务部分,对项目名称进行调整,补充“代销类”典型子项目并对操作风险拨备的说法进行调整

业务指标部分的调整对已经开展新标准法实施的银行而言没有实质影响,仅需调整BI相关项目及其与相关会计科目的映射关系即可,绝大部分银行不涉及对系统、取数逻辑的复杂变革。

  • 损失数据部分的核心变化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起点金额统一为15万,删除80万起点金额的选择

2. 针对损失数据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求报送银保监会

3. 增加损失数据录入的时限要求,即不晚于记账日

4. 未决损失的录入删除“重要”表述

损失数据部分的调整对已经开展新标准法实施的银行而言存在较大影响,尤其是关于损失数据录入的时限要求,使得历史数据的补录可能存在合规障碍;无论未来正式稿如何规定,实践中银行都应尽可能提升损失数据录入的及时性。

三、操作风险新标准法实施策略

谋篇布局,统筹考虑

商业银行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分档情况适用不同计量方法,集团并表层面也设置了过渡期安排,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新旧计量体系切换实施的压力。对于第一档银行及大部分第二档银行而言,构建并满足新计量方法要求的管理体系是加强资本管理能力、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需要全面地、系统地、前瞻地谋篇布局和统筹考虑。

  • 实施范围方面

包括银行法人及并表附属机构,需要集团化统一管控与实施,由母行操作风险计量及管理部门统筹财务会计部门、信息科技部门、金融市场部门等相关部门组建实施工作组,协调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参与落地实施。特别是在附属机构层面,考虑到业态的复杂性,具体的并表方法包括ILM模型的适用、BI模型的搭建,不能简单照搬母行方法,需考虑其特性进行本地化方案设计。

  • 实施内容方面

充分考虑操作风险资本计量与其他风险资本计量关联性及二三支柱建设的要求,不重不漏、全面覆盖。尤其需要关注的是,BI模型中金融部分(FC)的计量以账簿划分准确、合规为前提,一般需要考虑和市场风险资本计量的联动,以其账簿划分标准和结果为依据,设计交易账簿与银行账簿净损益的计量方案。

  • 实施安排方面

以监管验收合格为目标,全面有序推进新标准法计量体系建设、损失数据验证、内外部审计及验收申请与准备等工作,各项工作相互衔接、关联紧密,需要提前规划、监督推进,以期尽早切换采用损失数据计量ILM,实现资本的精细化管理。

狠抓数据,全面梳理

新标准法对银行的数据积累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施的重点便是围绕数据要求进行全面梳理。

  • BI模型方面

全面梳理过去三年全量会计科目及其会计说明,建立与BI项目及其典型子项目的映射关系,同时对标现有报表体系(如1104报表体系)相关科目的口径,明确口径的对应关系与差异分析说明(如有)。实践中,普遍存在金融类损益科目同时计量两个账簿的交易净损益情况,无法直接从损益科目获取两个账簿的净损益,因此需重点就FC部分的损益数据获取设计取数方案,确保计量的准确性。

  • ILM模型方面

围绕损失数据识别、收集与处理的相关要求,针对过去10年或5年以上的损失数据进行清洗、回溯调整。实践中,为了确保清洗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除了规范填报标准、明确数据规范、设置填报模版与说明之外,还需要系统性地对内外部信息进行梳理排查,形成损失数据或损失事件的排查线索,以辅助数据清洗工作的开展。

  • 信息披露方面

涉及定性和定量共4张披露报表,重点需梳理明确其定量报表的取数逻辑与勾稽关系,确保准确性与合理性,同时也应关注补充说明的数据来源与标识设计,确保完整性与合规性。

机制方法,常态管控

为了持续满足监管合规要求,新标准法的有效运行离不开机制方法的设计和常态化管控的落实,主要包括BI模型维护与损失数据质量控制机制两个方面。

  • BI模型维护方面

重点考虑因业务发展、会计规则变革带来的会计科目的调整和账簿分类结果的变化,设计变革管理机制,有效应对并维护新的映射关系与取数逻辑。

  • 损失数据质量控制机制方面

建立损失事件及损失数据全流程质量控制机制,从事件报告、数据收集与处理、入池判定等各环节明确数据质量要求,重点部署设计线上数据校验逻辑与线下数据检验审核流程,以持续符合高质量的损失数据要求。

系统支持,体系保障

系统平台的支撑和保障体系的辅助是新标准法计量体系落地运行、发挥资本管理精细化效用的关键。

  • 系统支持方面

需要完整支持损失事件与损失数据的管理、BI模型维护、操作风险资本计量与测算、信息披露等功能。实践中,损失事件与数据的管理和BI模型及其他计量功能部署在不同系统平台,由操作风险管理系统负责前者的管理、RWA平台负责后者的管理,操风系统向RWA平台推送损失数据明细以支持计量;当然,也不乏集成在统一的操风管理系统的做法,具体的开发部署需要结合银行具体情况论证设计。

  • 其他保障体系方面

文化宣贯、考核激励、经济资本管理等配套保障体系的建设尤为关键,一方面支持新标准法计量基础工作的合规、高质量开展,另一方面通过资本的精细化管理推动操作风险管理文化转型、探索更广阔的数据应用场景与方向。

四、德勤经验

自2017年巴塞尔委员会发布资本计量变革框架最终方案以来,德勤已经为各梯队银行实施了包括规划设计、测算分析、体系建设、系统开发、验证优化等操作风险新标准法计量体系建设服务,积累了丰富的、一手的行业经验,形成了成熟的全栈式解决方案,期待与更多银行机构展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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