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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德勤国企改革系列报告之《以“混股权”促“改机制”——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入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以下简称“混改”)稳妥推进,混改领域和范围不断拓宽,混改着重点已经从“混股权”走到了“改机制”的新阶段,并且混改的推进也提升了国有资本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当今国际和国内经济的新形势对国企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混改将进一步成为重要抓手,在推动国有企业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方面,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方面,在畅通循环、稳定增长、引导和协同创新、攻克“卡脖子”技术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是今后三年国企改革的具体施工图,其中有关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表述是“积极稳妥地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经过前几年的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配套政策已经逐步完善,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为底线,以激发活力、提高效率为具体路径,按照“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的原则推进混改。经过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和其他配套政策深入解读,结合在实际操作混改项目中的观察,我们总结出混改新阶段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 分层分类,有重点地深化推进;
  • ž一企一策,合理设计“引进谁、引多少”;
  • 引入积极股东,深度转换机制;
  • 混改全流程已有详细的操作指引,务必依法合规;
  • 混改是双向的,“反向混改”是新方向。
     

针对以上新特点及提出的新要求,我们通过五个相关案例,分析了实践中所面临的具体挑战和相应解决方案,包括混改的顶层设计、混改方案设计和实施、混改中投资者服务、反向混改、混改中的税务筹划等。最后,对混改企业和非公经济投资者分别提出了推进混改的建议,以期提供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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