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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 助力全面开放新格局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根据《总体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海南省内将在2025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化和投资自由便利化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到2035年实现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更加严密,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到本世纪中叶,将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本篇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评论系列专题的开篇,将对《总体方案》中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探讨境内外投资者将在海南面临的机遇。后续我们将发布系列评论,针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各个领域进行深入分析解读。

 

概述

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以各类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和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以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完备的法治体系为保障,在明确分工和机制措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

《总体方案》明确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制度设计和阶段性实施方案:

  • 2020年 - 2025年,推动各类要素便捷高效流动,具体包括:减少服务贸易限制;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外商投资准入;推行“极简审批”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改革跨境证券投融资政策;实施更为便利的免签入境措施、数据流动、境外独立办学、合作办学;强化用地用海保障等;
  • 2025 - 2035年:进一步优化完善开放政策和相关制度安排,全面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推进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为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央财政将加大支持力度,安排综合财力补助,对海南由于税收政策优化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予以适当弥补。鼓励海南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自由贸易港项目建设。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稳步增加海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用于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向全球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海南统筹中央资金和自有财力,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按政府引导、市场化方式运作。

 

税收政策

国际自由贸易港税收政策的基本特点是“境内关外”,大都实施货物、资金、人员的进出自由,对大部分商品免征关税。海南自由贸易港将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海南自由贸易港在2020年 – 2025年将从以下角度优化政策安排:

  •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 对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允许在支出发生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
  •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 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在2025年 – 2035年,进一步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包括:

  •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负面清单行业除外),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 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 扩大海南地方税收管理权限。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销售税及其他国内税种收入作为地方收入;
  • 授权海南根据自由贸易港发展需要,自主减征、免征、缓征除具有生态补偿性质外的政府性基金,自主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对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中央统一规定执行;
  • 中央财政支持政策结合税制变化情况相应调整,并加大支持力度;
  • 进一步研究改进补贴政策框架,为我国参与补贴领域国际规则制定提供参考。

从跨境投融资与业务运营角度考虑,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整体税收成本将大幅降低。与国际先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区对比,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整体税收优惠方面仍具有一定优势。例如,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高新技术、现代服务等产业的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股息、资本利得等所得,若能免征中国企业所得税,可能对中国企业“走出去”、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的整体架构设计产生较大影响。另一方面,从全球价值链角度考虑,企业亦可通过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贸易、运营、管理等实体,在货物流、订单流和资金流“三流分流,管理归一”的便捷安排之下,降低集团整体实际税率,提升全球供应链运行效率。

个人税收方面,海南自由贸易港针对特定人才的最高15%税率的优惠政策可谓是一大亮点。目前在粤港澳大湾区实行的针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个税优惠政策,范围仅限定于境外人才,而此次海南自由贸易港出台的个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并未涉及人才来源地方面的限定,此举也将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人才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

 

跨境资金流动便利化政策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资金流动便利化政策主要包括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便利跨境贸易投资资金流动、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以及加快金融创新等领域。

金融与国际贸易共生共长,相互促进。《总体方案》为促进跨境资金的自由流动,在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前提下,重点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提供了多项便利和创新举措,规划2025和2035两个时间点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便利流动。初步来看,资本项下的逐步开放政策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的亮点,2035年前的目标是实现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的完全可兑换,同时在拓宽跨境融资渠道及创新融资和保险产品等方面给与政策支持和指引。

对于非金融机构而言,短期内除了应关注贸易项下结算便利化举措,更应关注资本项下的有序开放措施,特别是2025年前针对外汇政策的便利化、融资渠道的拓宽(包括资本市场)、创新融资产品(如资产证券化)和交易(如产权交易)方面的便利措施。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五年内的重点开放领域包括证券、基金、期货、保险(特别是商业医疗保险)、跨境资产管理等,在创新金融产品(如各类质押融资)等方面也有新的业务拓展机会。

总体目标

2025年规划

2035年规划

资金流动的基础: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

以国内现有本外币账户和自由贸易账户为基础,构建海南金融对外开放基础平台。通过金融账户隔离,建立资金“电子围网”,为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实现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提供基础条件。

 

 

便利跨境贸易投资资金流动

经常项目

推动跨境结算便利化,实现银行真实性审核转为事后核查。

资本项目

  1. 跨境直接投资(境外投境内):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简化管理,提高兑换环节登记和兑换的便利性,探索适应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投资管理。
  2. 跨境融资(非标):探索建立新的外债管理体制,试点合并交易环节外债管理框架,完善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全面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提升外债资金汇兑便利化水平。
  3. 跨境证券投融资(资本市场):扶持海南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并在境外上市、发债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简化汇兑管理。
对应3)试点改革跨境证券投融资政策
  • 跨境发行股票: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的境内企业在境外发行股票,试点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直接到银行办理
  • 跨境发行债券:优先支持企业通过境外发行债券,发行外债备案登记管理下放至海南省发改部门
  • 跨境资产管理: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提高跨境证券投融资汇兑便利
对应资本项目:

实现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根据实际融资需要自主借用外债,最终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

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
  1. 率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落实金融业扩大开放政策
  2. 支持建设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等交易场所,加快发展结算中心。

对应1)加快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

  • 证券、基金、期货: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
  • 保险: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财产险、人身险、再保险公司以及相互保险组织和自保公司。探索建立与国际商业保险付费体系相衔接的商业性医疗保险服务。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产品。
  • 创新产品和场外衍生品:支持金融机构立足海南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质效。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发展相关的场外衍生品业务
对应2),产权交易所

只提到了产权交易所:支持海南在优化升级现有交易场所的前提下,推进产权交易场所建设,研究允许非居民按照规定参与交易和进行资金结算。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已经设立的交易场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规则和制度体系。

 

加快金融改革创新

  1. 支持住房租赁金融业务创新和规范发展,支持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2. 稳步拓宽多种形式的产业融资渠道
  3. 创新科技金融政策、产品和工具
  4. 放宽外资企业资本金使用范围
  5. 支持提升运输便利化和服务保障水平,为船舶和飞机融资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取消船舶和飞机境外融资限制,探索以保险方式取代保证金
  6. 涉海金融
对应1),仅有住房租赁专项债券,但并未提及REITs
对应2),产业融资渠道
  • 支持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住房租赁专项债券等;
  • 对有稳定现金流的优质旅游资产,推动开展证券化试点;
  • 支持涉海高新技术企业利用股权、知识产权开展质押融资;
  • 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在服务贸易领域开展保单融资、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业务;
  • 规范、稳妥开发航运物流金融产品和供应链融资产品。
对应3),科技金融

依法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领域研究成果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落地。

 

 

特殊行业优惠政策

海南在外资准入方面开展了诸多新的探索,比如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外资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扩大对外开放方面也积极探索,深化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在简化审批程序方面,对于实行核准类及备案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均下放其审批权限至市县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一步有效缩减其相关审批办理时限等。结合海南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方面的各项举措,比如: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标准补齐短板,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设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全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总体方案》进一步明确实行极简审批,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实现更为便利的资金流动、人员流动、数据流动。到2025年,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到2035年,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相信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对外开放方面将出台更多富有创新的措施,促进整体的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海南自由贸易港亦在航运物流、产业对外开放等领域提出了新的发展方向,包括允许进出海南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建设“中国洋浦港”国际船籍港、扩大包括第五及第七航权在内的航权开放、建设国际航空枢纽、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在产业对外开放领域,电信、国际互联网数据交互试点、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

对于投资者而言,在目前阶段,对于部分受限制行业以及逐步开放的行业,如何充分符合市场准入或者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规定,并与各地政府一同探讨可行的具体进入方式将显得尤为关键。

 

投资者建议与展望

《总体方案》的发布无疑将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带来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中,贸易与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将使海南自由贸易港成为“一带一路”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门户。其次,相当优惠的税收政策将对国内外投资者产生极大的吸引力。不仅如此,海南自由贸易港还将打开跨境融资的新通道。例如,内地各省市的地方政府债券可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现全球发行,这将是国内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的重大里程碑。

我们亦建议投资者全面了解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信息,分析如何充分利用相关政策红利和政策创新,把握发展机遇。德勤深耕海南市场,对海南的投资、税收、人才发展政策等具有专业见解,并不断追踪新的政策动向。我们可协助您从法律、税务、财务多角度对集团架构及业务模式进行优化分析,并为您搭建与政府沟通的桥梁。

德勤团队充分关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整体区域规划以及相关支持政策的出台,将持续保持与海南各级政府、商会以及各类企业密切沟通,也欢迎相关政府部门和投资者以及企业与我们进行富有针对性的沟通和讨论;德勤团队会积极提供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的一揽子全方面专业服务和工具支持,在后续具体政策制定和实施环节中为海南省各级政府献力献策,助力提升海南省整体营商环境,与各行业投资者实现更多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投资、合作机会及创新的商业模式,共同实施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各项重大举措。

德勤团队也将积极针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举办相关市场活动和发布专业看法,敬请关注德勤中国的微信公众号以及官网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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