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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和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专题研讨会

2019年12月 - 2020年1月 | 北京、广州、大连、深圳、天津、苏州、上海、武汉、南京、济南、沈阳、郑州

按照国家“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总体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11月27日和12月3日联合起草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集立法意见。我们认为,两部征求意见稿在内容上基本延续了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现行政策,以保证中国经济在目前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下平稳发展。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了很多业界关心的政策在征求意见稿中有所体现。

增值税作为我国最大的财政税收来源,经过八年的营改增税制改革,以及最近两年的税率下调等一系列相关政策,目前增值税相关改革措施已全部推出,增值税立法条件已经成熟。此次的《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中,以法律形式巩固改革成果,并保持现行税制框架总体不变以及保持现行税收负担水平总体不变的原则。例如:维持现行政策中的三档税率(13%、9%和6%)设定、明确留抵税额予以退还。其目的,就是为了减少企业的资金沉淀,打通增值税链条,避免重复征税,充分体现出增值税的中性原则。

消费税是调节税种,对生产和消费行为具有重要调节职能。为了充分体现消费税改革成果,此次《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结合现行政策和征管实践,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的内容,作出适当调整和完善。例如:统一调整纳税人范围表述、补充和完善税目税率表、依法授权国务院调整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综合来看,征求意见稿保持了现行消费税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

德勤热切期待与您一起了解和讨论增值税和消费税立法对企业带来机遇与挑战,并征集企业的相关问题和看法。研讨会将于2019年12月起在全国各地陆续举办(具体安排见下)。届时,将有来自德勤间接税的资深专家团队为您深入解读增值税和消费税立法的相关政策,分享切实可行的税务管理优化方案。助力企业在复杂的经济税收环境中从容应对各种挑战并把握机遇。德勤诚邀您预留时间,届时请您选择合适的场次参加:

  • 北京:2019年12月18日(周三)下午
  • 广州:2019年12月20日(周五)上午
  • 大连:2019年12月19日(周四)下午
  • 深圳:2019年12月26日(周四)下午
  • 天津:2019年12月23日(周一)下午
  • 苏州:2020年1月10日(周五)下午
  • 上海:2019年12月18日(周三)下午
  • 武汉:2020年1月13日(周一)下午
  • 南京:2019年12月26日(周四)上午
  • 济南:2019年12月19日(周四)下午
  • 沈阳:2019年12月20日(周五)下午
  • 郑州:2019年12月23日(周一)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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