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全球最低稅負制將開跑!解析中國大陸企業年底盤點三大關鍵

①完備稅收優惠條件②檢查大額特殊科目③備妥集團主檔文件

【2023/12/11,台北訊】2023 年即將結束,在兩岸三地經營的台商應把握在年底前,再次對中國大陸企業稅務項目進行盤點檢查。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徐曉婷今(11)指出,2023年是中國大陸修整經濟、產業轉型及持續接軌國際的一年,台商應以穩健態度持續關注稅務政策變化、進行稅務管理、備妥稅務文件,並評估即將上路的全球最低稅負制(GloBE)。勤業眾信解析中國大陸企業年底稅務盤點三要點。

要點一:稅務優惠條件是否完備?

常見台商享受下列企業所得稅優惠,勤業眾信提醒,企業應再次確認是否已符合相應條件,例如:

A.   研發費用加計100%扣除: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3年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提醒研發費用等應在帳冊清楚列示,包括:人員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攤銷費用及相關新產品設計費等;若是市場調研或常規性升級費用,恐被費用剔除。

B.    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企業應留存備查資料,包括:企業及資格的相關認定檔、測算收入占比、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比,及智慧財產權相關材料。中國大陸已朝向「事前服務與事後監管」相結合的企業所得稅管理機制,取得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資質不代表一定可享受15%優惠稅率,企業仍需謹慎以對。

要點二:檢查大額特殊會計科目是否異常?

年底的會計科目餘額是會計師簽證及查核重點,下列大額特殊會計科目應檢視相應的稅務風險,常見異常科目為:

A.   股東往來:

根據財稅[2003]158號第二條規定: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後既不歸還,又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換言之,若年底掛帳股東往來,恐被視為盈餘分配課稅。

B.    異常費用:

年底前,應清理稅局重點稽查科目包含:員工福利費、辦公室費用、業務招待費、勞務費及技術服務費。這些費用除了企業所得稅問題之外,亦會延伸增值稅及個人稅風險。

要點三:集團主檔是否備妥?

徐曉婷指出,中國大陸企業當年度若有發生跨境之關係人交易,且台灣母公司已有編制集團主檔者,就符合了中國大陸當地企業準備集團主檔的規定(而非是達年度關係人交易超過人民幣10億元以上才需備妥),且應當在台灣母公司會計年度終了之日起12個月內備妥。換言之,若台灣母公司在2022年營收達新台幣30億且跨境交易達15億元,中國大陸企業應於2023年底備妥該文檔資料。

年底前,台商除了要盤點前述現行稅務風險外,徐曉婷提醒,全球最低稅負制(GloBE)將於2024年正式實施(新加坡及香港2025年實施),中國大陸已加入GloBE全球稅改方案。在銜接過去稽查及未來法規遵循之一致性下,建議台商應事前評估GloBE可能需提示的資料,並做好相關紀錄與準備,以因應未來稅務機關查核,降低稅務風險。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徐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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