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解析
專利戰火綿延遍燒全球
專利與權利金查核與因應方式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企業風險服務部 / 范玉芬協理、副理
前言
全球人類經濟的發展,已由過去的勞動密集、資本密集、技術密集、到目前被稱之為「知識經濟」(Knowledge-based Economy)的這個「新經濟」型態。近年來,專利權之戰火綿延,而何謂專利戰? 專利戰是指將發明或創造的專利權作為企業或國家科技與經濟發展的競爭手段而進行鬥爭。利用專利權的產品或技術在市場競爭中發動戰爭並佔領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市場,獲取經濟利益;或藉此設立關卡,使競爭對手無法進入這個技術領域和市場,減少潛在市場中的競爭對手,避免降低市占規模。因此企業如何提升自身的專利或是落實權利金申報,將成為企業永續經營的核心之課題。
瞭解專利授權與權利金
「專利」是提供專利權人擁有防止或制止他人對其發明進行商業利用的權利,而「授權」,即為專利權最常見使用的方式,其中與「移轉」最大的不同處在於「移轉」是指專利權人將其所擁有的權利受予他人,簡而言之為「賣斷」,專利一旦移轉之後,其權利所有人就不再對該專利權有任何權力。相反地,授權則是指專利權人保留其權利,在特地情況之下,經專利權人同意並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被授權人在支付一定的對價的權利金後,得以依據雙方同意授權範圍內,換取使用專利的許可權。以下針對授權廠商與被授權廠商之觀點,分別說明專利管理與權利金申報之因應方式。
強化授權專利合約與稽核管理確保企業利益
雙方權利與義務的認知
授權廠商(Licensor)與被授權廠商(Licensee)簽訂合約前,雙方應針對合約相關條款進行溝通與厘清,這無疑是建立雙方關係的第一步。
授權廠商之稽核條款的規範與落實
授權廠商於簽訂合約之前,除聘請專業律師與法務人員針對稽核條款之查核期間給予意見外,並應聽取財會人員或外部合約遵循專員等之建議,確認稽核所需檢視之文件均已妥善置入合約的稽核條款中,並應定期落實稽核管理,監督被授權廠商是否依據合約規範按時申報權利金並完成付款,尤其以權利金收入為主之企業,更需注意,以確保自身企業之權利與利益。
落實專利管理與權利金申報降低企業營運之風險
被授權廠商的專利應用
被授權廠商應強化企業本身之專利應用,如前端研發部門應於產品開發時清楚辨別其產品是否有使用到他人專利,且詳細記錄於產品規格書等相關檔案,並加以妥善保管於專利管理之相關單位,避免當公司開始生產、銷售該產品時,讓專利權人或是競爭對手利用專利戰爭等手段使產品無法於市場上銷售,造成公司潛在的營運風險。
落實權利金申報
被授權廠商之權利金之申報應回歸合約條款,進而建立相關權利金申報流程,使企業內部清楚瞭解條款中權利金之計算方式並妥善保管相關文件以供備查。
結論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致力保護智慧財產權與專利的開發環境,積極宣導智慧財產權。智財交易於近10年來日漸普遍,全球權利金和授權金的收支總額年年成長,且幅度高達10%,權利金收入已成為部分企業主要收入來源,甚而興起權利金查核活動。因此,不論授權廠商與被授權廠商皆應強化專利管理與授權權利金申報管理,除保障企業有形資產之外,亦避免誤用他人專利導致企業商譽等無形資產之損失與面臨相關之法律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