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因應十四五趨勢 享受中國大陸優惠措施

勤業眾信稅務部 - 國際 / 中國稅務與商務諮詢 / 徐曉婷資深會計師、王集忍協理

在中國大陸將「加快建設科技強國」與「深入實施製造強國戰略」列為未來五到十五年的遠景目標後,中國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於今年3月5日進行政府工作報告時,即進一步提出了將科技自立自強作為中國大陸未來發展的戰略支撐,並訂出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年均增長7%以上的目標。緊接著在3至4月間,中國大陸政府即發布(或宣告)了一系列的研發獎勵措施。

延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政策,製造業加計扣除比例加碼提高到100%

原本研發費用加計75%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政策已於2020年底到期,中國大陸財政部、稅務總局於2021年3月15日發布第6號文件,將加計75%扣除之政策再延長三年(至2023年底到期)。上述優惠政策發布後,中國大陸財政部、稅務總局加碼發布第13號文件,允許製造業(指製造業業務收入占收入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的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開展研發活動所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若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行業別

加計扣除比例

製造業(指製造業業務收入占收入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的企業)

100%

其他行業從事創意設計活動(例如多媒體軟件開發、遊戲設計製作;房屋建築工程設計、風景園林工程專項設計;工業設計、多媒體設計等。)

75%

 

但研發加計扣除優惠也有限制,例如產品的常規性升級,或對生產工藝流程進行的重複(或簡單)改變等活動,將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此外,也要特別注意研發支出的真實性,以及相關紀錄與歸集的具體要求,這些都需要企業本身對研發活動要有足夠的管理能力。

預繳時提早享受研發加計扣除優惠

13號文件另一項優惠措施,是允許企業提早享受研發加計扣除的減稅效果。原本企業在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才能申報加計扣除的研發支出,13號文件則放寬限制,企業可以在預繳申報當年第三季度企業所得稅時,即選擇就當年上半年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的優惠政策。舉例來說,2020年發生的研發支出,在當年的預繳過程中是不能加計扣除的,要等到2021年5月辦理企所稅申報時才能加計在稅前扣除。但從2021年開始,企業可以選擇像過去一樣在次年辦理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一次性扣除,也可以選擇在辦理第三季預繳時,加計扣除上半年的研發費用,如此企業即在2021年10月即可少預繳一些企業所得稅,讓企業提早享受減稅紅利。

增加五大類製造業留抵稅額退稅範圍

目前中國大陸製造業適用之進項稅率一般為13%,若留抵稅額過多將會造成企業較大的資金負擔。中國大陸在2019年時已針對部分先進製造業實施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之優惠政策,但目前可享受該政策之行業非常有限。為進一步鼓勵先進製造業發展,中國大陸國務院於4月初新聞發布會即預告,2021年將擴大適用行業的範圍。具體來說,原來的部分先進製造業,僅限非金屬礦物製品、通用設備、專用設備、電腦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等四大類,2021年則預計進一步將運輸設備、電氣機械、儀器儀錶、醫藥、化學纖維等五大行業企業也納入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之範圍,也就是「4+5」,即原來四大類行業再加上今年新增的五大類行業,一共是九大類行業均納入到先進製造業的企業留抵退稅政策適用範圍,放寬留抵退稅條件,實行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的留抵增值稅留抵稅額,這將有利於增加企業的現金流。

檢視自身條件 善用優惠措施

在十四五的開局之年,近二個月中國大陸發布了一系列的優惠措施,除了上開政策外,還有將企業新購入的器具、設備(單位價值必須在500萬元以下)在稅前一次性扣除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底;若為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的月銷售額也提高到15萬元;此外,針對小微企業也有進一步的降稅措施。其他還有針對特定產業(如集成電路產業、軟件產業、新型顯示產業)發布的特定優惠措施,都需要企業審慎檢視自身條件,選擇適用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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