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中國稅務與商務諮詢》中國全面實施營改增稅收政策
勤業眾信稅務部 / 林淑怡會計師、林志偉經理
中國近日發布《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以下簡稱36號文),將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行業納入試點範疇,意味著營業稅從此將徹底退出歷史舞台,增值稅將成為中國大陸第一大稅種,歷經四年多以來的營改增制度將更加完善規範。以下針對新納入的試點行業,說明新政策主要內容及行業影響。
建築業
建築業營改增後,適用稅率改為11%的增值稅率,雖因成本所含大量進項稅額得以抵扣,但相較於過去3%的營業稅率大幅提高,利潤空間短期間將受到相當程度的壓縮。
金融服務業
金融服務業營改增後,全數適用6%的增值稅率,針對各類金融服務銷售額的計算,具體規定如下:
服務類型 |
銷售額計算 |
貸款服務 |
以提供貸款服務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為銷售額。 |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
以提供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收取的手續費、佣金等各類費用為銷售額。 |
金融商品轉讓 |
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餘額為銷售額。 |
生活服務業
營改增後,生活服務業一體適用6%的增值稅率,36號文大致沿用了原營業稅的銷售額計算方式及免稅政策,針對稅率上升較大的文化、體育服務業,亦允許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式繳納增值稅,以降低稅率提高的衝擊。
生活服務業範圍甚廣,對於小規模納稅人因徵收率低,與以往差異不大;但對於一般納稅人而言,如無法選擇適用簡易徵收方式,則必須進行增值稅準確核算,將面臨比過往更嚴峻的稅務合規性挑戰,建議企業應重新檢視資訊系統與內控流程,確保企業能合規落實新型態的稅務規範。
關於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範疇之詳細說明,請參見勤業眾信通訊五月號第1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