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中國大陸實施「簡併稅費申報」有助提升辦稅效率與品質

勤業眾信:台商應即刻檢視稅目申報情形及早因應和調整

【2021/04/21,台北訊】中國大陸國家稅務總局為落實《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意見》,於日前公告《關於簡併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又稱「簡併稅費申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徐曉婷今(21)表示,過往申報不同名目之稅種時,常出現需重複填寫、報送繁瑣或其他常見之人為錯誤,「簡併稅費申報」因為整合二種申報,將有助達到優化辦稅流程、減輕辦稅負擔及提升辦稅品質等目標。呼籲台商應立即評估現有之稅費申報情形,避免未來可能遭稅務機關裁罰。

 

「簡併稅費申報」一表申報多項稅制 减少表單數量、提高內容正確性

「簡併稅費申報」係整合二種申報:一、將「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及煙葉稅」十個稅種整合為一張《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自2021年6月1日起全國納稅人開始適用;二、將增值稅、消費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進行整合,自2021年5月1日起,僅在海南、陝西、大連及廈門等四個地區試點。

徐曉婷補充,未來《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係由「稅源明細表」自動生成,在政策銜接上,建議納稅人在納稅申報前,應盡快收集上述十個稅種「稅源明細表」的稅務基礎數據,對於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等穩定稅源,可以一次填報、長期有效;對於印花稅、耕地佔用稅、資源稅等一次性稅源,可以在申報前填寫。

 

台商應即刻檢視各項申報情形

由於「簡併稅費申報」之稅務基礎數據已同步於一表申報管理,稅務機關在稽查上,更容易透過數據管理察覺偷稅、漏稅之行為。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執行副總經理陳文孝提醒,過往台商常見的辦稅缺失,例如,附加稅計稅的稅基未納入外銷免抵稅額;土地使用稅及房產稅計稅基礎未隨新增、處分或出租進行調整;印花稅計稅稅基不足等,未來都可能因簡併稅費申報的實施,資訊串聯揭露而無所遁形。建議大陸台商企業應儘速檢視各項稅目申報情形並及早因應調整,避免未來同徵同管時,遭稅局機關核補相關稅款與滯納金。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徐曉婷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執行副總經理陳文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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