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印度最高法院認定向國外購買軟體價款非屬權利金,為長期稅務爭議劃下句號

印度稅務新知

印度最高法院於2021年3月2日發布「向國外購買軟體價款是否為權利金給付」之解釋,明確指出該價款性質與取得版權授權而支付之權利金有別,故給付人無需依適用之租稅協定及當地所得稅法有關權利金之課稅規範辦理扣繳。

 

上述所稱向國外購買軟體價款包括下列四種給付樣態,皆無須再適用權利金之課稅規範:

1.   印度終端消費者向國外廠商購買軟體之價款;

2.   印度代理商或經銷商為銷售軟體予印度終端使用者而支付國外廠商之價款;

3.   國外代理商或經銷商為銷售軟體予印度終端使用者向另一國外廠商購買軟體之價款;及

4.   印度代理商或經銷商及終端消費者向國外廠商購買嵌入式軟體(附著於硬體)之價款。

 

勤業眾信觀點

過往印度稅務機關傾向主張向國外購買軟體相關之款項屬權利金給付,故納稅義務人普遍於給付時依相關法規辦理扣繳,造成所得人承擔較高的稅負成本而屢提起稅務訴訟。印度最高法院之解釋結果將消弭長達數十年徵納雙方對於購買國外軟體價款之課稅爭議。建議在印度有銷售活動之台灣軟體公司除了要求印度客戶支付價款時無須再依權利金辦理扣繳外,應進一步釐清該款項之所得屬性、持續關注後續印度稅務機關對此類所得之課稅方式及可否申請當地租稅優惠。

另外,印度已於2020年4月1日起對非居住者透過線上平台銷售服務及貨物予居住者課徵2%均等稅(Equalization Levy),更於今年修法訂定非依權利金或技術服務費課稅之線上交易價款,始有2%均等稅之適用。據此,有鑑於向國外購買軟體之價款已被認定非屬權利金給付,應注意有無潛在均等稅之課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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