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中國大陸「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將精準管理

勤業眾信:信用級別簡化為三類 明確各級別管理措施

【2021/06/28,台北訊】中國大陸海關總署為完善企業進出口信用管理制度、促進貿易安全與便利,於日前公告《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擬取代2018年海關總署令第237號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徐曉婷今(28)表示,徵求意見稿進一步簡化企業海關信用等級為「高級認證、認證企業、失信企業」三類,以及更明確各海關級別之差別管理措施。

海關企業級別:四類簡化為三類

徐曉婷說明,現行法令中國大陸海關係將企業區分為「高級認證企業、一般認證企業、一般信用企業及失信企業」四類,對不同信用等級的企業,分別進行相應的管理措施。由於原本「一般認證企業」對於企業的便利效益較不顯著,徵求意見稿將原有「一般認證企業」與「一般信用企業」 合併為「認證企業」,未來「認證企業」只要在海關註冊登記或者備案即可,「高級認證企業」則維持需要申請認證。為降低「高級認證企業」的審核壓力,徵求意見稿將原本每三年重新認證一次的規定,延長為五年。

明確各海關級別之差別管理措施

「高級認證企業」除了維持現有九項優惠待遇和通關便利措施之外,亦整合原列於其他法規之下列便利措施:

一、進出口貨物平均查驗率、檢驗檢疫抽批比例在認證企業平均的20%以下;

二、出口貨物原產地調查平均抽查比例在認證企業平均抽查比例的20%以下;

三、優先辦理進出口貨物通關手續、海關註冊登記或者備案,以及相關業務手續。

「失信企業」則繼續適用現行八項嚴格管理措施外,亦整合進出口貨物平均檢驗檢疫抽批比例應在80%以上之規定。此外,徵求意見稿新增「信用修復」條款,對於企業主動糾正失信行為,可以向海關申請「信用修復」,但信用修復適用範圍、方式和程序則將由海關總署另行制定。

徐曉婷提醒,中國大陸台商應檢視自身海關信用等級與關務合規性,平時對內應健全關務管理,指派專人負責海關業務,並執行關務內控稽核;對外即時掌握最新海關法令、關注海關稽查重點,有效掌控並降低中國大陸企業的關務風險。建議符合條件的中國大陸企業積極申請「高級認證企業」,以享受海關給予的優惠待遇和通關便利。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徐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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