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中國大陸鬆綁進項稅額 放寬留抵稅額退稅
勤業眾信:留意增值稅優惠政策 有助企業資金靈活運用
【2022/05/04,台北訊】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徐曉婷今(4)表示,在中國大陸經營出口貿易的台商,經常在增值稅管理上遇到的難題,不外乎留抵稅額過高佔用營運資金,以及出口貨物徵、退稅率不一致,導致無法全額退稅。這些難題困擾了台商數年之久,近期為促進經濟平穩發展,中國大陸政府下達政策指引,鬆綁進項稅額並放寬留抵稅額退稅。徐曉婷建議,於中國大陸設點經營之企業財務長可關注中國大陸政府近期陸續出台的增值稅優惠政策,除了可減少資金佔用和緩解資金壓力外,亦可以減輕企業進項稅額的管理成本與稅務負擔。
出口企業徵、退稅率差額可計入進項稅額
為配合增值稅稅率調降,中國大陸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將出口退稅率調降(原適用16%稅率的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調整為9%),部分企業購進貨物時取得的進項稅額稅率(16%)與調降出口退稅率(13%)存在時間落差,導致企業產生應退未退的稅額。徐曉婷舉例,中國大陸A公司出口貨物發生免抵退銷售額100萬元(假設不涉保稅原材料),當初取得進項稅額稅率為16%,調降後該產品出口退稅率為13%;由於徵、退稅率存在3%的差異,在現行政策下可能有三萬元不能退稅,而須轉入產品成本,企業不僅佔用營運資金,還會墊高成本。
為了為減輕出口企業負擔,中國大陸包括稅務總局在內等十部門於日前發佈36號文件,針對出口企業因徵、退稅率不一致等原因而多轉出的進項稅額,未來將允許企業轉入進項稅額予以抵扣。
進一步放寬留抵稅額退稅
若企業於中國大陸建廠或產能擴充時,通常會大量購進固定資產與存貨,相應取得較多的進項稅額,企業若無法在短期內透過銷售消化這些進項稅額,將造成資金佔用。中國大陸政府雖然自2019年起陸續發佈了留抵稅額退稅的政策,但就只允許退還「增量」的留抵稅額,而不能全額退還。徐曉婷說明,假設大陸B公司在2019年三月底有留抵稅額600萬元,這600萬元就是基期的「存量」留抵稅額,若次月的留抵稅額是650萬元,在現行規定下,B公司只能就50萬元(650萬元-600萬元,即「增量」留抵稅額)申請退稅,造成存量留抵稅額較高的企業無法充分享受留抵退稅的優惠。
為了進一步緩解企業的資金壓力並促進投資,中國大陸財政部與稅務總局在今年三月發佈了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第14號文件,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該文件除了擴大適用留抵退稅優惠政策的企業範圍外,更重要的是開放了「存量」留抵稅額退稅。在上述例子中,B公司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針對600萬元的「存量」留抵稅額全數申請退稅。在新的退稅政策下,中國大陸政府退還給企業的留抵稅額預計全年可達人民幣 1.5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