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聲明稿》

聲  明  稿

針對今(5)日報載康友-KY(6452)記者會聲稱本所拒絕提供相關資料等不實指控,及部分媒體之錯誤報導,本所嚴正聲明如下:

一、   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針對相關事證包括依規定工作底稿應保存之銀行存款查核相關資料等,本所均已依法交由主管機關及檢調機關偵辦中,依刑事偵查不公開之原則,不應再提供給任何人。

二、   部分媒體報導指涉,本所有修改工作底稿及協助公司作假帳之情事,本所嚴正駁斥,絕無此事。公司財務報表之編製、帳冊資料之保存及維持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均係公司管理階層及董事會之責任。本所簽證會計師則係依據《審計準則公報》及《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定,完成所有查核程序,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後,始出具查核報告,相關工作底稿已依規定完成歸檔,並無歸檔後再有修改之情形。

三、   本案發生後,本所即如實配合主管機關及檢調機關之調查,並主張法律上應有之權利;惟有心人士卻一再轉移焦點,且不斷混淆視聽,意圖妨礙檢調機關之偵辦;本所及本所會計師針對不實指控,將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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