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董失靈?陳文茜並不會因為辭職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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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董失靈?陳文茜並不會因為辭職就沒事!

2016-09-07 信傳媒 陳怡樺

樂陞案整起事件猶如八點檔般峰迴路轉,當各界正在探究獨立董事究竟有無責任,樂陞卻在6日發出聲明表示,獨立董事陳文茜即日起辭任獨立董事一職,由於時機敏感,不僅引發輿論譁然,甚至被網友揶揄「棄船而逃」。

獨董辭職後並非就毫無瓜葛

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制度在2006年正式納入公開發行公司法制中,金管會則在2015年起要求所有上市櫃公司都要設立獨立董事。上路超過十年,近來卻因為「坐領高薪」、「門神」、「橡皮圖章」等反向標籤,讓獨立董事角色躍上檯面,更有人呼籲應對獨立董事設立的相關法規進行檢討。

其實獨立董事並非一走了之,就能明哲保身。眾達事務所律師羅名威表示,民法上規定,受委任的董事或獨立董事如在不利於公司的時期辭任,公司其實可提告請求損害賠償。而辭職前、任內如有相關民刑事責任,也不會因為離職而一筆勾銷。

換句話說,如果樂陞經營階層、或是董事會後續有相關民刑事責任,在這一段時間擔任樂陞獨董的陳文茜,並不會因為辭獨董就可以把責任撇得乾乾淨淨。

沒有確實執行公司治理

外界歸咎獨董失靈,但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總裁郭政弘認為,現行法規制度並沒有須特別改進之處,應凸顯的問題反倒是企業要清楚認知:我希望獨立董事能貢獻什麼?是需要獨立性、適任性還是其他專業能力,經營者應做最佳判斷,而非隨便選任。

而台灣董事學會發起人蔡鴻青也點出癥結點,制度之外,如何落實執行。公司到底給了獨立董事多少權力?在討論責任的同時,其實企業也要提供相對應的資訊和權力讓獨立董事參與其中。很多時候獨立董事扮演的是一個尷尬的角色,在目前的架構下,能做的事本來就有限,不應將責任強加在他們身上。

公司治理結構成空殼

今年以來不少上市櫃公司屢屢出事,先有光洋科作假帳、群聯也遭檢舉違反財報不實,接著還有兆豐洗錢疑雲、樂陞收購破局。公司頻出包,畢竟獨立董事只是公司治理的一環,更應被通盤檢視的是整體公司治理究竟出了什麼狀況?

公司治理評鑑排名前5%的台達電董事長海英俊就說,公司治理並不是事後抓弊,將責任通通推給董事會或獨立董事,「這未免太過沉重。」企業平常最基層的管理就要做好,採購的手腳乾不乾淨?職員是不是誰的親戚朋友?這些容易被忽略或視而不見的問題都要嚴加留意。

落實公司治理,企業方能永續經營

「管理沒做好的話,很多公司董事會只有一、二個鐘頭,短短時間你到底能談什麼?」海英俊指出,以台達電為例,董事會往往是一整天,每年還有一次為期五天的決策會議,董事及獨立董事都得全程參與。此外,定期召開法說會,和投資人進行雙向交流也很重要,公司內部和外部的溝通持續進行,才是做好公司治理的根基。

看到近期案例,確實不少公司仍將公司治理機制流於形式,治理結構實際上是一個空架子。根據董事學會發布的2016年董事會白皮書顯示,公司治理名單前5%的企業,股東總報酬相較整體企業好,績效也比較高,此外還有價值競爭力較高,營運表現也相對穩定。上述都明顯顯示一家公司想要永續經營,亦或是曇花一現?首要關鍵就是健全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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