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解析

投資正夯,留意永續趨勢及漂綠風險,善用智財管理

2024年趨勢解析《法令遵循篇》

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 / 陳彥勳主持律師、陳盈蓁合夥律師、熊誦梅合夥律師、林孟衞合夥律師

壹、跨境投資趨勢

一、外資對台投資的法律需求趨勢

近年來,台灣一直致力於吸引外資來台投資,以促進經濟發展和提升國際競爭力,然而,在疫情逐漸進入尾聲、各產業開始復甦的2023年,外資來台投資和併購之需求卻反而稍微下滑。根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司之統計,2023年1月至10月底,核准之華僑及外國人來台投資件數,與去年同期相比,下滑8.18%,投資總金額更是與去年同期相比大幅減少27.35%。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觀察到外資來台投資的法律需求趨勢於近年來已有所轉變,說明如下:

1. 外資組織架構重整之法律需求大增

儘管外資在過去一年對台灣的投資和併購需求有所下降,但我們觀察到近年來外資對於其海外分公司、子公司間組織架構重整的法律需求卻大幅增加。這種趨勢可能是由於外資企業希望優化其全球業務布局,以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同時帶來更靈活的經營模式,有助於外資企業應對不斷變化的市場環境和競爭壓力。舉例來說,外資可能需要法律支援來進行分公司轉為子公司,或子公司間的集團架構重組、營業讓與、分割或合併等組織調整。這些法律需求反映了外資企業在調整其組織架構時所面臨的複雜性以及法律遵循之重要性。

2. 伴隨之勞務議題對應

上述提到的外資企業組織架構重整趨勢所面臨的法律遵循議題中,最需要注意的是勞務議題之法律遵循,包括員工移轉、勞動契約調整及勞工權益保障,或勞資關係協商等方面,企業均須確保其符合勞動相關法規定:

(1) 員工移轉:當組織架構重整時,則可能涉及到員工移轉、調職或解雇等問題,故企業應確保其員工移轉是符合勞動法相關規定。

(2) 勞動契約調整及勞工權益保障:隨著組織架構所帶來的員工移轉、調職或解雇等,原有的勞動契約可能需要進行修訂或重新簽訂,此可能涉及到薪資、福利等勞動條件變動,以及勞工權益保障,包括資遣費、原本年資之承認、勞工保險、新舊制退休金等方面。

(3) 勞資關係協商:組織架構重整可能引發勞資關係的變動所帶來之勞資爭議。在這種情況下,可能需要進行勞資協商,就相關事項進行溝通和協商,以確保雙方的利益得到平衡和妥善處理。

二、台商對外投資的法律需求趨勢

(一)對日投資的增加

相對外資投資台灣之情形,為因應美中貿易戰帶動的全球供應鏈變動,以及日漸增溫之地緣政治風險,臺商近年再現海外投資的大潮。如鄰近臺灣之日本,為世界第三大經濟體(GDP排名僅次於美國、中國大陸),長期與臺灣維持友好關係,於此波浪潮中亦成為臺商海外布局的優先選項。尤以臺灣半導體產業龍頭台積電2021年11月宣布將在日本熊本縣設廠以來,相關半導體供應鏈布局日本之意願隨之倍增。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發布之《2022年對海外投資事業營運狀況調查分析報告》即指出,2021年日本自原先的第9名竄升為臺商對中國大陸以外地區投資的第2名,總投資金額突破20億美元,佔臺商對外投資金額之18%。

(二)留意海外投資限制及當地法令

美中兩國間貿易及科技戰競爭日趨激烈之際,日本政府考量國家安全,並防止關鍵產業技術及機密情報外洩之風險,自2019年起開始嚴格控管外資對日企業之投資。依據日本《外匯及外國貿易法》(日本簡稱「外為法」)規定,外國人或依外國法令設立之法人,抑或是外國投資人持有表決權或經營權過半數之日本公司,倘有符合外為法所規定之直接投資行為或特定取得行為者,且其所投資之行業涉及外為所訂與國家安全、網路安全、公共秩序、公眾安全或其他與日本國情相關之指定行業(目前約155種)或是屬核心業種者,須於交易基準日前6個月內,透過日本銀行向日本財務省及行業主管部門提出事前申報,且原則上行業主管部門受理申報後經過30日之投資禁止期間後方可進行該筆投資交易。倘違反此事前申報制度,按該法規定將會面臨3年有期徒刑或併處100萬日圓以下罰金,完成該投資後45日內亦須向日本銀行作事後報告。

是以,台商赴日投資前,宜通盤瞭解投資日本企業相關法律議題及程序,以避免因不熟悉日本法律規定導致觸法之風險。

貳、從再生能源投資看永續發展的市場趨勢及法律責任

一、再生能源法令、併購暨資本市場趨勢

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政策方向,台灣在2050年時將離岸風電與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合計將達到93到157.8GW(佔總發電量的60%到70%),與2022年的裝置容量相比,離岸風電將需要成長54到74倍,太陽光電則需要成長4到8倍,代表著需要國內外的開發商、供應商、融資銀行、財務性投資人、台電公司與購電企業長期與大量的資金、人才與技術的投入,才有可能達成目標。各市場參與者需諮詢法律顧問,才能充分瞭解時時更新的能源法令;在訂定商務契約、融資文件與併購協議時,也需要法律顧問提供建議,才能實現策略目標與避免法律風險。因此,在台灣再生能源產業不斷成長的同時,也代表了法律服務市場的龐大商機。

台灣的離岸風電市場在2023年克服了多次挑戰,取得重要的進展。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一期的獲配容量風場,在開發商經歷數月的評估後,最終有5個於經濟部規定的期限(2023年8月30日)前向經濟部申請簽訂行政契約,預計於2026年及2027年完工併網年度,宣告台灣離岸風電市場向前邁進了一大步。展望2024年,各開發商將需儘速完成開發作業,與國內外供應商協商完整商業合約,同步與專案融資銀行議定融資合約,以期於2024年底或2025年初實現融資到位,將風場的部分股權出售予投資人。

政策方面,經濟部於2023年11月23日公告區塊開發第二期的「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與第一期的規定相比,朝對開發商更友善的方向調整。競比分數最高的第一序位開發商,可分配裝置容量最多900MW,第二序位最多700MW,其餘序位維持最多500MW。開發商投標時附上兩家以上企業集團簽訂的購電合作意向書證明者,可獲得額外增加 100MW,並於簽訂行政契約後 18 個月內或融資到位後 1 個月內提交企業購售電協議。產業關聯方案也適度鬆綁,項目與數量共有 24 項,開放開發商自行選擇,以70 分為基本門檻,總分提高為 120 分。行政契約提供有條件給予併網一年彈性機制與展延條件,需要符合產業關聯方案中的兩條件,包括風力機機艙與葉片於完工併聯年度的第 1 季完成首件生產,以及在所定完工併聯日前達成所有風力機組水下基礎設置。另外,納入國內外施工船舶量能不足可作為不可抗力、不可歸責事由。區塊開發第二期選商機制調整結果,給予開發商風場建造的規模經濟效益,也提高了專案融資可行性,預計將吸引更多開發商投標,確保台灣離岸風電市場可繼續成長。

潛力場址階段的離岸風場,在2023年中則有允能風場完成債務重整及海龍風場專案融資到位兩個重要事件,都代表了國際銀行團對台灣離岸風場案件融資可行性的信心。海能風場在年中完工併網,其他風場將於2024及2025年陸續完工併網,從2024年開始將有一波風場股權出售的跨國大型併購浪潮。

資本市場方面,台灣的IPO市場熱絡,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證交所」)統計,2023年申請上市公司總家數將達40家,創近15年以來新高峰。目前有78家一般板第一上市,主要營運地屬新南向國家者計12家,占比約15%,越南就有5家、次為泰國4家,且以越南為主要營運地的第一上市公司產業分布多元,包含塑膠工業、製鞋、精密機械及半導體業等。證交所為支持新創發展,吸引國際企業掛牌,力推創新板上市,2023年創新板上市公司家數目標10家,產業領域包括電動車、數位雲端、綠能環保、生技醫療、半導體等產業,創新板的總市值達新台幣1,500億元。展望2024年,在證交所支持及台股交易活絡兩大趨勢不變的情形下,台灣市場的IPO仍將繼續蓬勃發展,以新經濟、半導體及新南向等產業為主軸,帶動IPO及前階段新創融資及股權重組的法律服務需求。

二、永續發展應留意「漂綠」(Greenwashing)相關法律風險與責任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於今年9月發布新版公司治理原則(G20/OECD Principle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納入永續及韌性篇章,建議公司治理架構應促使公司、投資者及董事會以有助於永續發展之方式進行決策並管理風險,強調所揭露之永續資訊應具備品質,並應考慮由第三方獨立機構進行確信服務。

金管會於今年3月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預告自2025年起,所有上市櫃公司均應編製永續報告書,而今年開始已強制適用GRI通用準則2021。同時,公司治理評鑑指標也提高推動永續發展之比重。

伴隨永續議題在全球掀起浪潮,為在國際競爭白熱化之商業局勢中脫穎而出,有企業開始惡意美化數據、甚至偽造不實內容,此漂綠行為已引發各界關注,消費者、投資人亦以涉嫌誤導、隱匿、違法等為由在各地提起漂綠訴訟。

有鑒於永續議題已從單純資訊揭露,逐漸發展為具法律責任之趨勢,企業更應留意相關法律風險。例如:永續報告書或其他自主揭露資訊記載不實,可能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20條第2項之財報不實責任。目前雖就此尚無定論,主張適用者認為永續報告書屬於「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申報或公告之財務業務文件」,係因上市、上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係依證券交易法第62條及第138條之授權訂定之證交所營業細則及櫃買中心業務規則而發布。但基於罪刑法定主義,容否如此解釋、適用而究責,不無疑問。未來主管機關是否將透過修法而將永續報告書明文納入證券交易法之財務業務文件範圍,值得關注。

此外,企業編製之永續報告書或於公司網站公告之相關資訊皆係公開資訊,一般投資人、消費者均得閱覽,若有不實,亦可能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20條第1項之證券詐欺罪、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及公平交易法第21條有關廣告不實之規定,而衍生相關民刑事、行政責任,不可不慎。

為增加公眾信任,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及確信機構管理要點已要求由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擔任確信機構,就永續指標確信、溫室氣體確信提供確信服務(即評估資訊是否有重大不實表達之情事,並於執行相關程序後作出結論及出具書面報告)。惟因應永續報告書揭露事項擴大,涵蓋勞動、人權、性別友善、訴訟風險、法律遵循等非財務資訊,引進律師參與永續報告書之編製,實有必要。相信藉由律師扮演永續發展法律風險之守門人,除可協助企業制訂人權政策,並就常見風險例如強迫勞動、童工、職場包容性、性騷擾、超時工作、公平報酬、職業安全管理、意見表達及個人資料保護等進行人權盡職調查、確認相關政策適法性、瞭解法令遵循現況,更能有效提升永續資訊揭露品質,維護公眾權益。

參、善用智財管理達成永續目標

一、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修正與訴訟發展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下稱智審法)於去年(2023)完成14餘年來最大幅度修法變革,並在8/30開始正式實施,為訴訟實務帶來全新變革。首先,智審法的大幅修正擴大律師強制代理之業務範圍,也解決長年以來與其他類型案件競合時智財法院之管轄爭議,都為智財訴訟帶來更專業之未來發展。除此之外,2023年修法更針對營業秘密保護進行修正,並引進查證及專家證人制度,期待能夠更迅速解決智財訴訟中舉證之難題。智慧財產訴訟一直是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創新法律服務服務的主力業務,相信在智審法修正下,未來能夠繼續為臺灣企業在智財領域的發展和競爭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並且幫助企業更有效地將智慧財產權轉化為商業價值,提升國際競爭力。

二、智慧財產管理與ESG連結

世界各國於2019~2022年間皆飽受疫情所困,2023年重新出發,各國展現對於企業永續發展(ESG)之重視,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更於近年推出「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以五大推動主軸落實公司治理,期能營造永續發展生態體系。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一直以來向各產業提供台灣智慧財產管理系統(Taiw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System,TIPS)驗證申請之顧問輔導服務,藉由TIPS驗證申請,系統性地審視公司內部對於智慧財產管理之現況,既可健全公司治理、避免智財爭議所產生之風險,亦可掌握公司之智慧財產布局。企業透過TIPS驗證,除取得公司治理評鑑的分數實質鼓勵外,在ESG當道之下,更能透過TIPS制度強化公司治理面,提升企業商標及專利價值,邁向企業永續發展。期待透過智慧財產管理與ESG之連結,企業在未來永續發展表現能更具競爭力,邁向與國際接軌的市場。

三、AI相關法制趨勢

隨著Chat GPT在2022年底的問世,AI法制成為2023年世界所關注之焦點,相關法制發展也凸顯了社會對於人工智慧技術的日益關切。為了確保AI的公正使用和合法發展,許多國家加強了相關法規的制定與修改,其中隱私保護成為AI法制的核心焦點。許多國家紛紛加強對於個人數據的保護法律,而台灣也於今年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設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為主責機關,用以應對AI技術應用發展下可能涉及的隱私風險。未來,AI法制的趨勢預計將更加注重跨境合作,共同應對跨國性的AI挑戰。此外,未來可能也將加強對於AI倫理的法制建設,進一步明確人工智慧技術的使用原則,促進其以更加負責任和可持續的方式融入各個社會領域。綜上所述,2023年的AI法制發展不僅是對科技創新的回應,更是為了確保技術應用的公平性、透明性和人權保護,AI技術使用的合法性除考慮社會接受度外,更需法制的迅速發展,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將持續關注AI法制的重要議題,幫助企業在科技迅速進步的社會中站穩腳步,引領社會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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