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解析
舉報中心委外 吹哨者機制運作更有效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常務理事、勤業眾信風險管理諮詢公司 / 陳清祥董事長
近年來舞弊案件層出不窮,有財務報表舞弊、採購索取回扣,高階主管離職帶走營業秘密、檢驗報告做假、盜賣資產、虛報薪資或費用等等。身為企業董事長、總經理及董監事們,或許可以慶幸別家公司發生的事沒有波及自己公司,但相信更多的老闆們可能會晚上睡不著覺,擔心自己公司是否也有類似舞弊,是否有「未爆彈」?就算現在沒有,未來如何避免及防治?尤其當全球化佈局後工廠遍及大陸及東南亞、銷售據點遍及歐美,子孫公司愈來愈多,更是有鞭長莫及之感覺?
先前文章,已針對舞弊偵防機制之建置等加以闡述,本文則將針對其中之「設置舉報管道」加以深入分析。
設置舉報管道是企業當務之急
依照舞弊防治與調查協會的統計,近半數舞弊案件的揭發是經由檢舉發現的,且其中超過半數來自員工檢舉。台灣近年來所發現的舞弊也同樣印證「檢舉管道」的重要性。
舉報中心委外獨立第三方的效益
誠信經營守則要求上市櫃公司應建立並公告內部獨立檢舉信箱、專線或委託其他外部獨立機構提供檢舉信箱、專線,供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國外有許多知名企業已經委託外部機構處理舉報中心,而在台灣則屬起步階段。
完整舉報機制刻不容緩
不少公司雖然已建立舉報信箱、專線,但是仍然不知如何運作,常見的缺失主要包括:(一)公司沒有舉報的組織與流程,缺乏文件規範;(二)公司規模大、員工多,宣傳推廣吃力;(三)案件進來了,不知如何處理?(四)案件發生,公司流程管控是否出問題?
上述缺失在許多公司都存在,重視公司治理的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應認真督導經理人是否認真檢討缺失採取必要因應措施,並擬訂具體改善計畫,必要時應遴聘專業顧問協助加速舉報制度的完善建置及持續落實宣導及運作。
(本文已刊登於2016-01-19工商時報A6政經八百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