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COP27 氣候峰會六大關鍵重點

勤業眾信風險諮詢服務 / 陸孝立副總經理

第27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7)在歐美領導人對於能源轉型的疾呼中揭幕,並在氣候脆弱國家團結一心通宵談判後落幕。COP27主辦國埃及外交部長蘇克里(Sameh Shoukry)在閉幕式中肯定本次《夏姆錫克實踐計畫》(Sharm el-Sheikh Implementation Plan)的成果 - 史上第一個「損失與損害基金(Loss and damage Funding)」機制,回應包含非洲國家的氣候受災人民對於氣候正義的期待。

根據聯合國氣候報告,各國必須在2030年前將化石燃料碳排減半才有機會達成1.5度目標;回顧去年COP26《格拉斯哥協議》(Glasgow Climate Pact)所取得的成果 - 取得逐步淘汰化石燃料使用及相關補貼的共識,在本屆《夏姆錫克實踐計畫》文本中僅維持高度相似的呼籲;更有甚者,部分國家在今年的談判中要求將世紀末控溫目標放寬到攝氏2度,最後在歐盟國家表示若放寬將離席的抗議下保留攝氏1.5度防線。

COP27的重要決議包含:

  1. 氣候損失與損害(loss and damage):COP首度將氣候損失與損害納入議程,確定成立氣候基金,請發達國家為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的協助,以降低發展中國家適應氣候變遷所帶來的衝擊。但成立基金所需的時間、人力、制度等,相關細節被推到明年的COP28再討論。
  2. 減碳目標:各國意識到氣候變遷帶來的嚴重性,其中全球升溫控制在1.5°C會比2°C帶來較小的衝擊。雖然本次大會上守住了升溫1.5°C的減碳目標,但在減碳行動上卻無進一步的作為。
  3. 減碳手段:各國需要立即且持續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包含增加使用低碳排能源和再生能源與加速能源轉型,呼籲締約國爭取減少煤電和效率低下的燃料。但低碳排能源定義含糊不清,既可涵蓋再生能源,也可指有碳捕捉的煤電或是天然氣。
  4. 氣候資金:本次大會強調在2030年前,每年需要對再生能源投資約4萬億美元,才能在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此外,預計全球每年向低碳經濟轉型投資至少4-6萬億美元,同時需要讓政府、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機構投資者和其他金融者參與氣候資金市場。
  5. 全球預警系統:需要解決氣候觀測系統中的現有差距,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許多發展中國家無法獲得預警和氣候資訊服務,故聯合國將斥資31億美元,打造全球預警系統,為所有人提供極端氣候災害事件的即早預警。
  6. 生物多樣性:森林和海洋生態系統為溫室氣體的匯和庫,是地球的儲碳倉庫,人們需要進行保護,同時也要保護生物多樣性。

COP27雖然在損失與損害基金方面取得共識,但其實施的具體時程、運作機制與金額尚留待下一年度的氣候峰會中討論決議,而對於深受外界關注的淘汰化石燃料等能源轉型議題仍停滯不前。在跨國政府緩步協商政策以減緩氣候變遷損害的同時,全球氣溫已升高攝氏1.2度,2050年達淨零排放的減碳路徑及透過資金引導低碳轉型仍是全球領導企業的共識;身為國際供應鏈重要一環的台灣企業,應提前辨識全球暖化與極端氣候所帶來的氣候實體風險,並盡早投入低碳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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