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財會轉型 - 財務報告自編作業優化

勤業眾信科技與轉型服務 / 楊尚儒執行副總經理、顏君宜資深經理

因應台灣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發布函令,強調財務報告「編製」係為上市櫃公司責任,各公司無不想盡辦法達成這個目標,不僅在財會人力與能力上的提升,也積極尋找適合公司的工具或軟體。合併報表編製軟體並非必需,但具有資料保全、作業效率、作業流程標準化與容易落實代理人制度及覆核機制等優點,方便公司落實管理制度。

各公司的現況不盡相同,在系統工具與輔導團隊的挑選更需要兼顧成本與效益。下表矩陣,可以幫助公司在合併財務報告的成熟度與系統化及顧問資歷的評估。

既有合併報表系統支援程度

財會人員自編合併財務報表能力

資訊化建議

能完整獨立作業

尚嫌不足

使用Microsoft Office工具

 

 

完整版之系統工具

二大表+現流表

 

 

獨立版之系統功能

二大表+現流表+附註

 

 

獨立版之系統功能

二大表+現流表+附註+整份word檔財務報告

 

 

已完成系統化

導入顧問資歷建議

具備系統專業之導入顧問

需具備合併報表編製專業的系統導入顧問

 

依據多年來跟不同進程的客戶交流的經驗,在系統化的過程,除了基本的合併計算沖銷邏輯必需正確與功能完整之外,需要將幾下幾點納入系統評估考量

  1. 公司內部資訊人員的程式編輯能力:財務報告的內容並非一成不變,若系統的資料蒐集與計算需要以變動程式碼的方式來調整,則需要公司內具備強大的資訊團隊以因應資料蒐集的變動。
  2. 基本資料應需具備時間軸:基本資料,例如投資架構、會計科目…等,在永續經營的前提下必然有異動的需求,若系統無法支應該需求,可能會造成無法建立新資料或新資料建立後無法查詢舊資料的狀況。
  3. 跨ERP使用:公司無法預期何時會更換ERP系統或是新投資之事業是使用那一套ERP系統,故合併報表系統必需能跨ERP系統使用。
  4. 能開放權限予各合併個體之財會人員使用:合併個體負責人員能自行完成系統資料的填寫取代把資料提供予合併母公司會計人員,完善權責劃分機制並加速合併報表完成時間。
  5. 完善的合併工作底稿:所有由系統計算的結果皆需有工作底稿以供檢視。
  6. 覆核機制:應具備適當的覆核機制。
  7. 關帳機制:避免不小心異動舊資料之風險。
  8. 系統使用彈性:合併報表系統也可以當成資料蒐集平台,各財會人員能在平台上提供數據,除了財務報告之外,盡量能有更多的應用,例如股東會年報或管理報告。
  9. 勾稽功能:財務報告的附註有許多小表格之間或與試算表之間需要數字表表相符,若系統具備勾稽條件建立之功能,能縮短人工核對數字之時間提升工作效率。
  10. 系統商的應變能力:針對法令規範異動,系統商應具備即時系統功能擴充或邏輯調整的能力。

系統現況的適用程度與未來擴充彈性是系統能長久使用的關鍵要素,盤點公司現況再搭配預算,就能兼具預算與效率,全面考量最適合公司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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