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碳費趨勢與台灣企業影響
勤業眾信永續轉型服務團隊 / 李介文執行副總經理
世界銀行過去十一年的年度碳定價報告顯示,碳稅和碳排放交易系統(ETS)所涵蓋世界的碳排放量涵蓋率從7%躍升到了24%,而目前全球已有75個國家或地區實施碳定價制度,由此可見碳有價已是世界性趨勢,台灣企業亦無法置身事外。
台灣進入排碳有價時代
隨著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將於民國115年正式實施,英國CBAM也預計於民國116年上路,各國碳相關法律實施在即,為確保台灣出口產品的碳價競爭力,也為增加境內投入低碳轉型相關技術之資金,台灣環境部於113年8月29日正式頒布碳費徵收制度的3項配套子法。
《碳費收費辦法》針對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於114年進行試申報不繳費,115年依據114年排放量及適用費率繳交碳費。《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允許碳費徵收對象若能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並達到指定目標,可申請優惠費率。《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則訂定基準年、目標年、行業別及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配套子法的推出提供企業更明確的規範及減碳目標,也代表台灣正式進入排碳有價的時代。
碳有價化對台灣企業影響及因應之道
台灣作為一個出口導向的經濟體,企業對於國際的碳相關法規及倡議目標必須保持高度警覺。短期內,台灣碳費的徵收會對企業造成營運成本增加,如果企業透過提高產品價格轉嫁成本,可能會影響產品的競爭力;中長期來看,各國因應碳洩漏議題所採取的措施終將使企業必須正視排碳有價時代的來臨。台灣企業亦必須跟上此發展,採取應變行動以回應市場與法規變化,降低氣候轉型風險對營運活動的衝擊。
儘管碳有價的趨勢會對台灣企業帶來挑戰,但同時也為台灣企業提供了轉型和創新的機會。隨著碳費三子法及國際相關碳法規的施行,企業將必須制定合規、可行的減碳策略。勤業眾信永續轉型服務團隊建議企業可從以下幾點著手:
1. 建立企業的數位碳管理系統:數據是碳管理的基礎,企業應完整檢視自身及價值鏈上游的溫室氣體排放,及早建立碳資料庫,掌握各排放源、排放係數,透過數位化系統串聯企業的活動數據,幫助企業即時的掌握各個營運階段所會排放的溫室氣體,強化揭露的透明與管理的效率。
2. 制定合規可行的減量計畫:根據碳費三子法,能夠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達到指定目標之企業將可申請優惠費率;建議企業盡早在內部取得目標訂定的共識,根據自身產業別選擇加入合適的倡議(例如: SBTi),制定合規、可行的短、中、長期減碳目標及每年的減碳路徑。
3. 強化企業內部碳有價意識:企業推行減碳計畫時,可透過內部碳定價的方式提升企業內部的減碳驅動力,從產品設計階段到企業各部門進行決策時就能夠主動納入減碳思維,而透過內部碳機制所徵得的內部碳費也能進一步作為減碳基金,加速企業低碳轉型的發展。
碳排放是全球性的問題,隨著各國陸續制定防堵碳洩漏的機制,企業將無法透過移轉營運據點來迴避減碳責任與成本。唯有充分掌握自身的碳排放狀況,並及早規劃完善、可行的減碳路徑與行動,企業才能有效面對挑戰,實現永續經營的根本之道。
( 本文已節錄刊登於 2024/10/22 工商時報 名家廣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