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台灣稅改˙減稅有感2019報稅大不同
勤業眾信:高所得資本主、初出社會小資族 雨露均霑
【2019/04/10,台北訊】五月報稅季進入倒數階段,你準備好了嗎?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協理王瑞鴻今(10)指出,由於去年所得稅修法後,今年是第一次適用新規定報稅,提醒大家要特別注意,今年報稅時「薪資所得者、家有小小孩、高所得者、資本主」等族群會是最大的受益族群,無論是高所得之資本主或是初出社會的小資族,今年減稅的幅度都會讓大家相當有感;另外,今年報稅時有些特別注意的事項,大家不可不知!
受益族群一》扣除額調高,薪資所得者、家有小小孩直接受益
王瑞鴻指出,今年五月報稅每個人的免稅額並沒有改變,但去年所得稅法修正案調高了「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等扣除額(見表一)。其中,「標準扣除額與薪資特別扣除額」之調高,使大部分的受薪階級都能受惠,以一個單身的小資族而言,最少可以省超過5,100元之所得稅。(見表二)
而「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之調高,會讓有五歲以下子女之家庭相當有感。王瑞鴻舉例,假設父母都是上班族且扶養兩個五歲以下子女,一年最少可以省近20,000元所得稅(見表三)。王瑞鴻特別提醒,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有「排富條款」,經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即所得淨額超過1,210,000元)或基本所得額超過扣除額(107年為6,700,000元)者,不得扣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受益族群二》刪除45%稅率級距,高所得者直接受惠
王瑞鴻指出,去年所得稅法修正案一併刪除了45%之累進稅率級距(見表四),過往所得超過千萬之繳稅大戶,原則上會適用45%之累進稅率,修法之後立馬少了5%之稅負,繳稅大戶成為最直接的受益族群。
受益族群三》股利課稅大不同,企業主減稅效果大
王瑞鴻指出,去年所得稅法修正案,主要廢除實施近20年的「兩稅合一制度」。以往營利事業所繳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透過「盈餘分配」一併分配給股東計入所得總額並抵稅之機制將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讓納稅義務人自行選擇「28%分開計稅」,或「維持計入所得總額」,但可按股利8.5%計算可抵減稅額,不過一申報戶以8萬元為限(見表五)。
以往股利所得大戶獲配股利須計入綜合所得總額適用最高累進稅率者,修法後,可選擇適用28%分開計稅,以獲得較大的節稅效益;不過,須特別注意,當選擇採用28%分開計稅者,股利所得就不計入所得總額,則有可能影響對教育文化慈善機關團體的捐贈限額計算。因此,過去習慣透過捐贈來達到節稅效果的族群,要特別注意可能有因為選擇股利所得分開計算,而讓捐贈節稅效果大打折扣之情形發生。
其他應注意事項一》基本生活費差額「質」、「量」都改變
王瑞鴻指出,去年報稅時,因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生效,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能擁有基本生活費不得課稅,106年每人不得課稅的基本生活費為166,000元。但每一申報戶可以減除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擇一扣除)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之合計數,已超過申報戶每人基本生活費加總數者,即無法再扣除基本生活費之差額,所以去年度大多數納稅義務人是「看得到吃不到」。
但107年度每人不得課稅的基本生活費調高為171,000元外,基本生活費比較範圍改為一般扣除額、全部免稅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之金額,則一般薪資所得家庭在107年度就有比較大的機會可以申報減除基本生活費差額(見表六)。
其他應注意事項二》放寬健保列舉扣除規定
王瑞鴻進一步指出,除了前述四項主要差異外,財政部也放寬了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健保費列舉扣除規定」。過往基於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所以當健保費繳納者與被保險人不在同一申報戶時,該健保支出不得主張列舉扣除;但基於全民健保為強制性社會保險,因此納稅義務人本人、合併申報之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依該法規定以被保險人眷屬身分投保之全民健保費,已放寬可主張列舉扣除。
其他應注意事項三》股利課稅試算
此外,王瑞鴻也提醒,在今年報稅時,多數人可能會遇到對股利所得課稅方案「無所適從」的狀況,原則上「試算一下」就對了!王瑞鴻指出,有些人會直覺誤判,若合併股利所得後適用30%累進稅率者,就應該選擇分開計稅,但卻忽略了選擇股利所得分開計算,可能會影響到捐贈列舉扣除額之限額,以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之適用。因此,一定要整體考量,僅單純以稅率來做判斷非常有可能會誤判。
王瑞鴻舉例說明,在下例中(見表七)雖然合併股利所得要適用30%之累進稅率,但選擇合併股利時,因為有可抵減稅額,所得反而比分開計稅有例,因此,納稅義務人須細心試算以保障自己的權利。
附件:
表一:免稅額與扣除額差異比較表
項目 |
106 |
107 |
|||
免稅額 |
狀況 |
金額 |
狀況 |
金額 |
|
一般 |
88,000 |
一般 |
88,000 |
||
超過70歲 |
132,000 |
超過70歲 |
132,000 |
||
標準扣除額 |
狀況 |
金額 |
狀況 |
金額 |
|
單身 |
90,000 |
單身 |
120,000 |
||
有配偶者 |
180,000 |
有配偶者 |
240,000 |
||
特別扣除額 |
薪資特別扣除額 |
128,000 |
200,000 |
||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
128,000 |
200,000 |
|||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
25,000 |
120,000 |
|||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
270,000 |
270,000 |
|||
子女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
25,000 |
25,000 |
表二:小資族稅負差異
單身小資族 |
106 |
107 |
免稅額 |
88,000 |
88,000 |
標準扣除額 |
90,000 |
120,000 |
薪資所得扣除額 |
128,000 |
200,000 |
免課稅所得合計 |
306,000 |
408,000 |
差額102,000,稅額節省5,100 |
表三:2名五歲以下小孩家庭稅負差異
|
106 |
107 |
免稅額 |
352,000 |
352,000 |
標準扣除額 |
180,000 |
240,000 |
薪資所得扣除額 |
256,000 |
400,000 |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
50,000 |
240,000 |
免課稅所得合計 |
838,000 |
1,232,000 |
差額394,000,稅額節省19,700 |
表四:課稅級距彙整表
課稅級距 |
106 |
107 |
5% |
0~540,000 |
0~540,000 |
12% |
540,001~1,210,000 |
540,001~1,210,000 |
20% |
1,210,001~2,420,000 |
1,210,001~2,420,000 |
30% |
2,420,001~4,530,000 |
2,420,001~4,530,000 |
40% |
4,530,001~10,310,000 |
4,530,001以上 |
45% |
10,310,001以上 |
NA |
表五:股利所得課稅新制
方案 |
二擇一 |
|
說明 |
|
|
表六:基本生活費差額比較表
項目 |
106 |
107 |
基本生活費差額 |
166,000*申報戶人數 |
171,000*申報戶人數 |
表七:所得課稅方案比較表
分離課稅 |
合併 |
|
所得淨額(不含股利) |
2,000,000 |
2,000,000 |
股利所得淨額 |
1,000,000 |
1,000,000 |
股利所得稅 |
280,000 |
0 |
其他所得適用累進稅率 |
20% |
30% |
累進差額 |
134,600 |
376,600 |
應納稅額 |
265,400 |
523,400 |
抵減稅額 |
|
80,000 |
應補稅額 |
545,400 |
443,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