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中國2023年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新政,加大優惠力度
勤業眾信稅務部 - 國際 / 中國稅務與商務諮詢 / 陳文孝執行副總經理、林志偉協理
中國大陸過往多次優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不僅在鼓勵研發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也受到企業的普遍歡迎。為因應二十大報告中「堅持現代化建設創新」的目標,為貫徹落實此項政策,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號,以下簡稱7號公告),以便於徵納雙方能夠全面且準確地理解政策。研發費用之歷史沿革如下:
2008年:將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以法律形式確認;
2015年:大幅放寬研發活動及費用範圍,且首次明確負面清單制度;
2017年: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加計扣除比例從50%提高到75%;
2018年: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研發加計扣除比例從50%提高至75%,委託境外研發費用可稅前加計扣除;
2021年:製造業加計扣除比例從75%調整至100%、允許企業10月預繳時提前對前三季度研發費用進行加計扣除;
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業加計扣除比例從75%調整至100%。
統一所有企業適用政策,以制度性安排長期實施
在上述基礎上,7號公告又進一步加大了優惠力度,將所有符合條件行業企業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並將其作為制度性安排長期實施;除負面清單外,所有企業統一適用相同政策,無須針對企業「身份」判斷其適用加計扣除比例,更有利推動政策。
所謂制度性安排長期實施,即沒有執行時間與年限限制,不再像過去優惠政策於到期後重新發布是否延續。而負面清單行業如下:煙草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産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
前期資本化研發費用,按新政策規定加計扣除
7號公告維持將企業研發費用分為費用化、資本化兩種方式,資本化研發費用為形成無形資產的研發費用,從2023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需特別注意的是,不論是於2023年之前還是之後形成的無形資產,於2023年1月1日以後均可按照規定享受200%稅前攤銷。舉例如某企業在2022年9月研發形成無形資產,其允許加計扣除的無形資產成本為1500萬元,按10年攤銷,則在2023年可按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即可在稅前攤銷300萬元。
適用政策之行業、研發活動及研發費用之範圍
企業要享受7號公告優惠政策的前提,仍須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科技部關於企業委託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64號)等相關規定執行,主要政策口徑如下:
1. 適用加計扣除的企業
需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一是屬於會計核算健全、實行查帳徵收且能準確歸集研發費用的居民企業;二是非屬負面清單行業的企業。只要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無論當年度是虧損或盈利,均可適用研發加計扣除政策。
若企業在虧損狀態下,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會進一步增加虧損額,所增加的虧損額,按照稅收規定結轉以後年度進行彌補,這樣就會減少彌補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從而實現少繳稅款、節約現金流的目的。
2. 適用加計扣除的研發活動
研發活動係指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良技術、產品、工藝而持續進行具有明確目標的系統性活動。財稅〔2015〕119號文對不適用加計扣除政策的活動有明確列舉,同時針對有異議的研發項目,建立轉請科技部門核查之機制。除了企業自主研發之外,通過委託、合作、集中研發等形式發生的研發費用,也都有相應規定明確如何享受加計扣除政策。
3. 適用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包括人員人工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費用、無形資產攤銷,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製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和其他相關費用等費用。
須注意的是,其他相關費用採取限額扣除的方式,例如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不屬於人員人工費用,需按2017年第40號文規定列入其他相關費用採取限額扣除方式。
政策管理與申報
政策重點管理規範如下::
1. 核算方式:
對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必須按研發項目設置輔助帳,準確歸集核算當年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稅務部門分別於2015、2021年發佈了兩版輔助帳樣式,企業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參照適用的輔助帳樣式設置輔助帳,或可以自行設計研發支出輔助帳樣式。
2. 自行申報備查: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採取「真實發生、自行判斷、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方式,由企業依據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支出,自行計算加計扣除金額,並在納稅申報表的相應行次填寫優惠享受的情況,同時留存相關資料備查即可,無需事先備案或審批。
3. 10月預繳即適用:
企業在10月份預繳申報第3季度企業所得稅時,即可自主選擇是否就當年的前三季度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若於10月份預繳申報無選擇享受優惠政策的企業,可以在辦理當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
結語
為了更有效推動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及實際有助於企業安排更多資金投入研發活動中,中國稅局已統一所有企業適用政策口徑,除公告文中明確規範之適用活動及費用範圍外,其餘如研發費用使用之會計處理是否得當、可否準確歸集核算研發費用支出等,皆為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重點,建議企業應檢視自身是否符合規定,以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