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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宣布延長2020年度移轉訂價揭露表申報期限

勤業眾信稅務部 / 張宗銘會計師、周宗慶副總經理

泰國財政部於2022年3月25日發布第2號通知(Notification No.2)宣布延長2020年度移轉訂價揭露表(Transfer Pricing Disclosure Form)的申報期限。根據泰國稅法第71 bis條規定,年收入2億泰銖或以上的企業實體應提交移轉訂價揭露表以申報該實體與關係企業或合夥企業間進行之受控交易內容。一般而言,該揭露表必須在所屬會計期間結束日後150天內提交,但對於會計年度起始日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企業,申報期限可延長至2022年5月30日。

 

資料來源:【Deloitte Thailand, Tax @ Hand-Filing Deadline Extended for Annual Transfer Pricing Disclosure 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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