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萊不再提供IBC公司 台商該如何因應

洞察解析

《中國稅務與商務諮詢》汶萊不再提供IBC公司 台商該如何因應?

勤業眾信稅務部 / 國際-中國稅務與商務諮詢 / 林淑怡會計師、李靜秀協理

汶萊金融管理局(Autoriti Monetari Brunei Darussalam)( 簡稱”AMBD”),於2016年12月22日突然無預警發出公告宣佈將停止國際商業(IBC)公司停止收取年費,並且不再接受註冊,並要求所有汶萊公司須在2017年12月24日以前完成辦理解散( Wind-Up)或遷冊(Migration)手續以正式結束公司,此外已被政府除名或完成遷冊之IBC仍須對其所有債務、法律責任及其他義務承擔法律責任。 此公告對於在汶萊設立IBC公司的企業,因解散、清算或遷移至其他地區之境外公司,因投資架構的改變,造成的稅負及營運流程的影響,需審慎評估。

藉由汶萊金融管理局此次公告,企業應思考,運用境外公司之必要性!在現今全球反避稅及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實行之情況下,需要重新審視境外公司運用的目的。當然境外公司的存在與否涉及投資架構規劃,也有可能影響營運流程的模式,最重要的在調整的過程可能會增加稅賦負擔!因此企業應先瞭解評估或諮詢專業人士有關上述法令通過後對集團之影響,綜合考量架構調整之利與弊並審慎評估後再作決策,以避免未整體考量先進行相關調整而增加企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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