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稅務篇》2016年不可不知的新法規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 / 林宜信會計師、陳正芳經理
一、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之所得稅法修正案及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6條之1修正案將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新稅制針對個人及營利事業課稅進行規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不動產部分自105年1月1日停徵。
二、個人之證券交易所得停徵所得稅
自105年1月1日起,個人之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證券交易損失亦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營利事業之證券交易所得則維持按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課徵基本稅額(亦即適用最低稅負制),證交稅徵收率仍維持千分之3。
三、企業併購法修正
四、金融機構合併法修正
五、產業創新條例於104年12月15日立法院三讀修法通過-研發支出租稅獎勵年限拉長、智財權入股緩課、股份基礎給付之員工獎酬緩課
(一)研發支出租稅獎勵年限拉長
(二)智財權入股緩課
(三)股份基礎給付之員工獎酬緩課
此外,兩岸租稅協議及台日租稅協定分別於104年8月25日、104年11月26日簽署,惟尚未生效,105年應密切注意該協議/協定是否已完成相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