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淺談後BEPS時代集團營運模式最佳化之思考方向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 張宗銘會計師 周宗慶協理

近二年拜國際經合組織(OECD)發布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及其15項行動計畫(BEPS)之賜,是國際租稅領域最精彩的一段期間,各國政府陸續展開修改國內相關稅法之行動,跨國企業應該於前述立法前有必要調整集團營運模式並將其達成最佳化。以下提出數個思考方向,供企業管理階層參考:

一、營運面

*配合產業及市場變動,集團組織架構是否有必要進行調整?

*是否有進行併購活動?

二、管理面

*配合集團營運計畫,是否需考量產銷分離?集中採購?

*集團是否存在個別公司有獲利分布不均或不規則之情況?

*集團無形資產(IP)是否已進行有效管理?

三、稅務面

*集團有效稅率是否已為最佳?

*是否有效掌握各國潛在稅務風險?

在後BEPS時代下,集團企業將來無法再以集團稅負最低之角度進行規劃,取而代之的會是在集團營運計畫下之營運模式最佳化的角度進行,而且這是一個動態調整的機制。這個轉變非常巨大,對很多台商而言將會是一項大型工程。本文提出上述思考方向供參,並建議把握住這黃金二年,將集團營運調整至最佳化,才能較妥善的因應這個全球化的潮流。

(本文已刊登於2016-01-20工商時報A16稅務法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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