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海南島計畫實施全島封關 進口零關稅
勤業眾信:海南島計畫成為自由貿易港 祭出所得稅優惠
15%企業所得稅、外商新增直接投資免稅、個人所得稅優惠
【2020/06/16,台北訊】中國大陸政府於2020年6月1日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計畫分兩階段在海南島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第一階段計畫在2025年前,初步建立「貿易自由便利及投資自由便利」的制度體系;第二階段計畫在2035年前,更擴大建立「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人員進出自由便利、運輸來往自由便利、資料安全有序流動、現代產業體系、稅收制度、社會治理、法治制度及風險防控體系」之開放型經濟的示範區域。建議兩頭在外加工企業、海南島原產地生產企業、欲用15%企所稅的企業,持續關注方案發展動態。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徐曉婷表示,海南島具有天然隔離地理的條件,適合用來進行較高程度開放的試驗點,中國大陸政府擬將海南島實施「全島封關」運作,不再保留洋浦保稅港區、海口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所謂全島封關就是「進口零關稅」,包括:企業進口自用的生產設備、進口用於生產自用;或以「兩頭在外」模式進行生產加工活動,或服務貿易過程中所消耗的原輔料。在全島封關運作的同時,依法將進行簡化現行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等稅費,操作細節尚待法令出台。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執行副總經理陳文孝補充,《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在所得稅部分祭出「15%企業所得稅、外商新增直接投資免稅、個人所得稅優惠」之吸引企業投資的方案,包括:
一、15%企業所得稅:
對於註冊在海南島並實質運營的企業,減按15%徵收企所稅(2025年前限於鼓勵類企業;2035年前則擴大到負面清單以外之企業);
二、外商新增直接投資免稅:
在海南島設立的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企業,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免徵企所稅;
三、個人所得稅優惠:
在海南島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所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對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島累計居住滿183天的個人,其取得來源於海南島的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按照3%、10%、15%三檔超額累進稅率徵收個所稅。
最後,徐曉婷建議,「兩頭在外」的加工型企業、利用海南島原產地的生產企業、欲享受15%企所稅率的企業,這三種企業可以持續關注《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發展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