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中國大陸稅務監管趨嚴 金稅四期全面提升查稅力度

勤業眾信:金稅四期擴及非稅資訊交換 重視企業異常行為

【2020/12/02,台北訊】中國大陸國家稅務總局於2020年11月13日發布採購意向公告,引起廣大中國大陸企業的關注。國家稅務總局預計12月採購「金稅四期」決策指揮端指揮台與配套功能系統,雖然僅是一則政府相關系統採購公告,但代表著中國大陸政府將透過信息聯網,串連各部門資訊的稅收管理系統即將更新,整體稅務監控將更為嚴謹。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徐曉婷提醒,金稅四期上路中國大陸台商經營資訊更將無所遁形,眾多中國大陸台商需更留意自身營運流程與稅務管理狀況,推行兩帳合一與內部控制管理制度,以因應查核力度加強後之挑戰。

徐曉婷表示,過往金稅三期已將國稅與地方稅資訊進行整併,全面監控稅務系統的流程,本次金稅四期預計將另外結合「非稅」方面之業務,並統整各行政部會、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機構、其他參與機構之資訊,使稅務機關及各參與部門能夠更輕易檢核企業註冊訊息、企業人員手機號碼與企業納稅訊息三類訊息之真實與有效性。因此,若中國大陸台商有經營異常、洗錢、逃漏稅等情事,透過各部門資訊交換及流通,這些異常行為將無所遁形,更容易被稽徵機關查獲。

徐曉婷補充,未來中國大陸政府將可能透過金稅四期系統,配合2019年已發布之《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管理辦法》,強化檢視企業以下異常行為:

一、空殼企業透過虛假開戶進行詐騙、洗錢、逃漏稅等非法行為;

二、虛開發票或取具虛假進項發票行為:無真實交易卻虛開發票或買發票、雖為真實交易,但發票載明品項數量與金額異常、真實交易由他人代開發票等;

三、存在兩帳行為:如收入與相應之費用認列差異過大、帳上存貨與實際存貨數量存有重大差異、進貨材料與產成產品明顯不符、股東往來金額過大等;

四、稅負異常行為:如常年虧損或零申報、每年稅負率波動大(例如超過20%)、增值稅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等;

五、工資申報不實行為:少繳納社保及個人所得稅,特別是每月工資相同或長期工資在人民幣5,000元以下者;

六、小稅申報行為:未依法定時間及金額申報印花稅、契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小稅。

上述行為一旦被金稅四期系統偵測出異常,企業容易成為稅局關注之焦點,並可能延伸後續約談、調查之議題。

在全球反避稅與反洗錢浪潮下,中國大陸政府已逐漸於各方面加強稅收監管力道,透過信息聯網整合各部門資訊,「金稅四期」未來將成為中國大陸政府查稅一大利器。徐曉婷提醒,雖然中國大陸政府近年來於行政程序上採行「放管服」政策,許多程序都改為事後備查制,但整體查核力度並不因此減弱,反而更要求企業對自身之規範,建議台商企業應及時檢視自身營運流程與整體稅務狀況,盡快兩帳合一,做好自主內部控制管理,因應未來查核力道加強之稅務環境,降低相關稅務風險。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徐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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